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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征收办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13    点击数:
  

  

  朝阳区征收办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由长春市朝阳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征收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1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征收办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政策精神及通知要求,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通过对政府公开信息进行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条,收到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条,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区征收办主动公开信息66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1条。内容主要包括:区征收办全面建设、预算决算、征收决定公告、征收范围公告、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邀请评估机构公告、回迁安置公告、回迁未取得联系人的公告、回迁安置方案及项目平面图、选房排序等。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区征收办收到6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均为被征收项目的居民,申请公开的信息为征收工作相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信息公开程序,6条信息公开申请均已受理并完成处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区征收办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征收工作关乎人民群众的民生,受到群众的关注较多。区征收办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到了依法公开、按程序公开,但是也存在公开形式不够多的问题,工作方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今后要继续加大主动信息公开的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在政府公开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长春市朝阳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