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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0    点击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帽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 1855 号,邮编:130000,电话:0431-8510907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强化制度保障,着力提升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1. 制度机制持续完善,筑牢公开工作基础。 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健全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保密审查等关键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细化公开标准、规范公开流程,确保责任落实到岗、任务明确到人,从源头上保障公开内容的规范性与准确性。

2. 内容发布严谨规范,力促公开质效提升。 坚持“先审后发、安全可靠”原则,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核与动态维护,确保内容合法、数据准确、表述规范。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等主阵地的日常监测与及时更新,坚决杜绝信息滞后、集中更新等问题,保障公众能够便捷获取最新、有效的财政信息。

3. 重点领域深化拓展,强化政民互动沟通。 紧扣财政核心职能,持续加大财政预决算、转移支付、政府采购、民生资金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同步加强重大政策的多元化解读与关切问题的主动回应,致力于增强公开信息的可读性和服务性,积极回应社会期待,切实提升公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亟待加强的环节。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精细化水平尚有提升空间;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接下来的工作中,财政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需求导向,深化公开内容。

将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稳步拓展主动公开的范围与层次,推动信息公开从“有没有”向“好不好、准不准、管不管用”深化。

(二)创新方式方法,优化公开体验。

在巩固现有平台基础上,积极探索更贴近群众、更易于理解的公开形式和传播a途径,努力提升财政信息的可读性、可达性和服务性。

(三)健全制度机制,夯实工作基础。

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协调联动和监督保障体系,着力构建标准规范、运行高效、回应及时的常态化公开工作格局,推动财政透明度与公信力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朝阳区财政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