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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点击数:
 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由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局全年政务公开情况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ccchaoy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0431-85109075;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邮编:13001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坚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内容,通过区政府网站强化政策解读,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标准、程序和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全面梳理政务运行公开事项,细化政务公开主体、内容、程序,确保格式规范、目录准确。

2. 对所发布的信息坚决做到先审后发,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发布内容安全可靠。强化信息更新时效,定期对栏目进行监测避免出现更新不及时、扎堆更新等现象,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3.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认真贯彻《条例》,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等问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财政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制度落实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高质量公开。

(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加强区财政局子站各栏目建设,及时准确地发布财政信息。坚持图文并茂,丰富信息形式尽力即时更新,确保信息时效。

(三)加强调查研究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 (本地区) 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