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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招商与项目落地衔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巩固招商引资成果,加强信息互通共享,提高项目对接成功率,确保招商项目落得下、落得快、落得稳,根据《长春市招商与项目落地衔接机制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我区招商与项目落地衔接机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招商项目顺利落地建设为目标,在明确各职能部门分工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对接流程,细化工作流程,确保招商项目抓得住、签约项目落得下、开工项目干得成,有效提高项目落位效率,为项目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促进全区项目建设软环境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范围

  全区5000万元以上招商引资项目(不含中央、省投资项目、国债等财政性投资项目、房地产项目及各种援助和捐赠项目)。

  三、工作分工

  对符合条件的招商项目按照收集信息、协调推进、及时反馈的工作模式,逐一梳理调度,协调跟踪,落实推动。

  (一)区商务局职责。跟踪招商项目洽谈、意向签约、直至正式合同协议签订,协调各相关单位推动洽谈项目、意向签约项目向合同签约项目转化;推动项目属地单位提供招商引资相关服务。

  1.负责收集招商引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区级领导参与省市区组织的招商引资活动信息;本部门参与省市区组织的招商引资活动信息;负责整理、汇总各街镇开发区、相关部门报送的招商引资活动信息。

  2.负责建立招商引资双向信息库(谋划项目库),按月更新,包括区内楼宇资源、可开发地块资源等招商资源信息;拟到我区落位、投资的客商信息。

  3.负责形成在谈项目库,按月更新,包括意向协议项目。

  4.负责对已意向签约但未完成合同签约的项目统筹推进签约。

  5.负责形成合同签约项目库(储备项目库),按月更新,在意向协议项目转化为合同项目后,汇总并向市商务局和区发改局同步报送。

  6.负责向市商务局报送其他招商项目相关信息。

  (二)区发改局职责。跟踪招商项目正式合同签约后至项目落位开工建设,协调各相关部门为项目开工建设服务;推动项目属地单位服务项目建设。

  1.负责收集汇总合同签约项目信息,根据区商务局、各街镇开发区、相关部门报送的合同项目信息,形成建设项目库(包括合同签约项目、新建项目、续建项目)。

  2.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统筹推进项目落位建设;

  3.负责汇总在建项目,向市发改委报送项目开工相关信息;

  4. 负责将已开工项目信息反馈至区商务局。

  (三)各街(镇)、开发区职责。作为促进招商项目落位的属地单位、项目服务包保的责任单位,对招商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推进项目顺利落位。

  1.负责收集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向区商务局报送,包括但不限于:本单位组织的或参与的招商引资活动信息;本辖区企、事业单位的项目投资建设信息;省、市、区组织招商引资活动后,后续项目进展信息;辖区内可利用、可开发资源信息。

  2.履行项目服务秘书职责,参与辖区内储备项目、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进展,并及时向区发改局报送有关项目动态信息。

  (四)区内其他部门职责。积极参与招商引资活动。

  1.负责收集本单位组织或参与的招商引资活动信息。

  2.负责向区商务局报送招商项目意向签约阶段相关信息。

  3.负责向区发改局报送招商项目正式合同协议签订后相关信息。

  四、工作程序

  (一)调度上报阶段。各街镇开发区、有关部门按月梳理汇总招商引资信息及其进展,每月5日前报送区商务局,由区商务局纳入全区招商引资信息库(谋划项目库)、在谈项目库,动态掌握引资信息和招商项目合同协议签订进展情况。

  (二)梳理汇总阶段。区商务局对上报的招商项目进行梳理分类,对签订正式合同的项目纳入全区合同签约项目库(储备项目库),于每月8日前报送区发改局(无新签约合同项目,更新时间,上报原表)。

  区发改局按月调度合同签约项目落位开工情况,每月12日前将签约项目开工情况报送区商务局(无新开工项目,更新时间,上报原表)。

  区商务局负责将招商引资落位项目开工信息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协调推进阶段。属地单位和相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协调推进,加快招商项目落位进程,同时要加强调度梳理,及时发现新问题,滚动推进开展工作。

  1.对暂无问题的招商项目,由区发改、国土、规划、环保、住建等审批部门和水、电、气、热、路、资金等要素保障部门按照职责分别推进。

  2.对存在问题的招商项目,在正式合同签约之前,在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商务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推进;问题涉及多部门的,由区商务局提报区政府召开会议统筹协调。在正式合同签约之后,在区重大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发改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推进;问题涉及多部门的,由区发改局提报区政府召开会议统筹协调。

  (四)督导跟踪阶段。区商务局和区发改局定期通报全区招商项目签订合同、落位情况,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确保责任部门、单位履职尽责,推进全面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统筹推进。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明确分工,高位统筹,积极推进,实现招商项目的快速签约、落位。

  (二)强化属地包保服务。对每个已意向签约但未落位项目,属地单位都要配备招商项目服务团队,对特别重大的项目要由属地“一把手”亲自负责,抽调专人跟踪调度。

  (三)强化部门信息共享。畅通项目信息沟通渠道,区商务局滚动调度招商项目签约进展,定期公布引资成果;区发改局跟踪调度项目落位开工情况,定期向区商务局反馈。

                                                            长朝府〔2019〕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