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桂林街道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桂林街道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不予公开信息及咨询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附表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朝阳”门户网站(www.ccchaoy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街道办公室联系(地址:明水路146号;邮编:130021;电话:0431-85690429;传真:043185260111;电子邮箱:guilin1119@sina.com)。
一、概述
桂林街道办事处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把开展政务公开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机关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和载体,不断加强领导,规范运作,强化监督,增进了干群相互了解,树立基层政府部门在群众中的威信,有效推进政务公开的顺利开展。现将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桂林街道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促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确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在整体部署上党工委领导,在具体运作上街道主抓,在工作落实上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推动了桂林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积极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推行政务公开,促进各项工作开展 。
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多、牵涉面广、情况复杂,为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桂林街道坚持以公开为原则,对上级政策,与群众利益相关的要公开,人人遵守的要公开,总之,没有明文“秘密”要求的和不能损害别人利益的都公开。我们在公开工作中,还注意采用不同的载体和形式。通过正确运用各种载体和有效形式,努力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由静态公开向动、静结合转变;由事后的公开为主向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公开转变;逐步实现从“公开什么,群众才知道什么”向“群众想知道什么,就公开什么”的转变,体现公开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一是利用公开栏、桂林街道信息网主动公开对涉及范围广、时效长,内容较为固定的政府信息,在规定的时段内集中公开。我们在政务大厅全方位向群众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并及时给予更换,收到良好的效果。二是利用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对临时性、一次性或点题公开的事项则辅以张榜公布、出示公告、印发文件、开会通报等多种形式公开;重要工作或活动开展情况则通过简报等形式向群众公开,如印发工作简报等。三是通过窗口形式进行公开。以计生、民政、劳保、卫生等服务窗口为重点,对有关制度职责、办事流程等需要公开的内容全部上墙公开,实行集中办公、“一站式服务”,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办事效率。
我们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依法按时完成2019年桂林街道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网络平台,在醒目位置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包括桂林街道信息公开指南、桂林街道信息公开目录、桂林街道依申请信息公开、桂林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6个栏目,加强网络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三)落实制度措施,增强公开效果。
1、认真落实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按照全面公开的原则,把除了属于国家秘密以外的各项行政事务向群众公开。一是按照“主动公开”的原则,把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发展规划、财政预算收支,各项政策落实等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向群众公开,严格控制不公开的范围,尽量做到全面公开,切实让群众了解政府的各项行政行为。二是按照“依申请公开”的原则,根据群众的申请,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都予以公开。群众可根据《政务公开申请表》需要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即可查阅有关资料。
2、在工作中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机关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完善了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地规范了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实现了管理制度化,学习经常化,监督公开化,为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形成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通过持续抓办事过程中的规范化管理,实现了办事环节规范,办事程序科学,办理时限缩短,办事效率提高。
(四)加强监督,确保落实到位。
我们加强督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明查暗访。设立监督举报热线电话,及时受理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于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严格追究。结合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并充分听取群众和社区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评价意见,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桂林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的指示精神,按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努力把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长春朝阳”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目录、信息公开指南、申请公开、便民查阅点、政府文件、机构职能、统计公报、政府公报、人事任免等子栏目,市民可以通过上述栏目查询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公共查阅点
现全街共设立7个便民查阅点,为公众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9年公共信息查阅点共汇集信息数为26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9年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他形式申请0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9年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共受理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共受理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9年,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9年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9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还存在着许多矛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大,信息质量不高。二是存在信息公开不全、不及时等现象。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街道在2020年工作中将采取以下举措加以改进。
2020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规范为主题,认真查找贯彻实施《条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网上主动公开不全面、不及时等问题。二是以深化公开为主题,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围绕行政权力清理,编制权力目录和流程图,上网公开来安排任务,确定时限和落实责任。三是以巩固提高为主题,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把办事事项、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和服务承诺等上网公开;要紧紧围绕改善民生,认真完善公开办事制度,特别是设计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决策要认真执行听证制度。
七、其他事项
无
附: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
填写单位:桂林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刘秋梅 联系电话:85690429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9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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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0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262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0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0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7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0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时红艳 审核人:张淑月 填报人:刘秋梅 联系电话:8569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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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2019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