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桂林街道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街道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朝阳”门户网站(www.ccchaoy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街道办公室联系(地址:明水路146号;邮编:130021;电话:0431-85690429;传真:0431-85260111;电子邮箱:guilin1119@sina.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桂林街道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严格依照《条例》完善组织领导,健全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范围,推动政策解读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落实政务工作各环节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落实信息公开完整性、规范性、时效性、便民性,为全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开透明的良好环境。有效推进政务公开的顺利开展。现将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桂林街道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促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街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确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在整体部署上由党工委领导,在具体运作上街道主抓,在工作落实上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推动了桂林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积极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推行政务公开,促进各项工作开展。
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多、牵涉面广、情况复杂,为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桂林街道坚持以公开为原则,对上级政策,与群众利益相关的要公开,人人遵守的要公开,总之,没有明文“秘密”要求的和不能损害别人利益的都公开。我们在公开工作中,还注意采用不同的载体和形式。通过正确运用各种载体和有效形式,努力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由静态公开向动、静结合转变;由事后的公开为主向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公开转变;逐步实现从“公开什么,群众才知道什么”向“群众想知道什么,就公开什么”的转变,体现公开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一是利用公开栏、桂林街道信息网主动公开对涉及范围广、时效长,内容较为固定的政府信息,在规定的时段内集中公开。我们在政务大厅全方位向居民群众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并及时给予更换,收到良好的效果。二是利用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对临时性、一次性或点题公开的事项则辅以张榜公布、出示公告、印发文件、开会通报等多种形式公开;重要工作或活动开展情况则通过简报等形式向居民群众公开,如印发工作简报等。三是通过窗口形式进行公开。以计生、民政、劳动保障、文教卫生等服务窗口为重点,对有关制度职责、办事流程等需要公开的内容全部上墙公开,实行集中办公、“一站式服务”,方便了居民群众,提高了办事效率。
我们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依法按时完成2020年桂林街道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网络平台,在醒目位置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包括桂林街道信息公开指南、桂林街道信息公开目录、桂林街道依申请信息公开、桂林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6个栏目,加强网络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三)落实制度措施,增强公开效果。
1、认真落实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按照全面公开的原则,把除了属于国家秘密以外的各项行政事务向居民群众公开。一是按照“主动公开”的原则,把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发展规划、财政预算收支,各项政策落实等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居民群众公开,严格控制不公开的范围,尽量做到全面公开,切实让居民群众了解政府的各项行政行为。二是按照“依申请公开”的原则,根据居民群众的申请,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都予以公开。居民群众可根据《政务公开申请表》需要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即可查阅有关资料。
2、在工作中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街道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完善了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地规范了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实现了管理制度化,学习经常化,监督公开化,为居民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形成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通过持续抓办事过程中的规范化管理,实现了办事环节规范,办事程序科学,办理时限缩短,办事效率提高。
(四)加强监督,确保落实到位。
加强督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明查暗访。设立监督举报热线电话,及时受理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于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严格追究。结合街道“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并充分听取居民群众和社区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评价意见,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桂林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的指示精神,按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努力把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桂林街道通过对公开活动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信息382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81条,长春朝阳和朝阳智慧党建公开信息共301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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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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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地方行政规章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设区市的人民政府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等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但不得称“条例”。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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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发布的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和特定事项,涉及或者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或其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能够反复适用的行政措施、决定、命令或者指示等行政规范。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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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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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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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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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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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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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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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3 |
减少1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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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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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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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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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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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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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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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37 |
7391450.46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桂林街道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指2019办理总数+2018年未办结数(跨年办理数)=2019办结数+2019未结数(跨年办理数)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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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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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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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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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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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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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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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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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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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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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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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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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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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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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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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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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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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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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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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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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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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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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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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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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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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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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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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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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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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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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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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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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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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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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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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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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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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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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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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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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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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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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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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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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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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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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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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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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20年,桂林街道办事处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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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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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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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科室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大,信息质量不高。
2、存在信息公开不全、不及时等现象。
(二)改进情况
1、以规范为主题,认真查找贯彻实施《条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网上主动公开不全面、不及时等问题。
2、以深化公开为主题,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围绕行政权力清理,编制权力目录和流程图,上网公开来安排任务,确定时限和落实责任。
3、以巩固提高为主题,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把办事事项、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和服务承诺等上网公开;要紧紧围绕改善民生,认真完善公开办事制度,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决策要认真执行听证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单位负责人:时红艳 审核人:张淑月 填报人:刘秋梅 联系电话:85690429
填报日期:2020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