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单位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长春新区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现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单位负责长春新区农业、畜牧、林业、水利等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机关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并主动向社会公开:
1、农业、畜牧、林业、水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及其解读信息。
2、长春新区农林水务局的机构设置、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研究制定农业现代化发展规划、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水利工作发展规划、畜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4、办理农业、畜牧、林业、水利等相关方面的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结果。
5、实施农业、畜牧、林业、水利等相关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
6、部门预算。
7、农业、畜牧、林业、水利等相关方面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8、扶贫、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9、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0、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1、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中规定的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渠道
本单位对外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有如下一个:
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cxq.gov.cn/;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当面提交,地址:长春市宽城区龙湖大路5799号,工作时间:星期一-星期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2.邮政寄送,收件人:长春新区农林水务局(乡村振兴局),地址:长春市宽城区龙湖大路5799号,邮编:130102;3.传真提交号码:80765326。
此外,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务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将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中确定的原则和标准执行,并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吉财税〔2021〕16号)要求,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财政票据,纳入预算管理,收费收入全额缴入同级国库。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长春新区农林水务局(乡村振兴局);办公地址:长春市宽城区龙湖大路5799号;工作时间为冬: 8:30-16:00;夏: 8:30-16:30,联系方式:0431-80765326;传真号码:80765326;邮政编码:130102。
有关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请联系:0431-80765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