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2023-28511 |
| 分 类: | 其他 ; 报告 |
| 发文机关: | 长春新区教育局 |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30日 |
| 标 题: | 新区教育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18日 |
| 索引号: | /2023-28511 | 分 类: | 其他 ; 报告 |
| 发文机关: | 长春新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30日 |
| 标 题: | 新区教育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18日 |
新区教育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教育品质提升年”工作要求, 2022年,新区教育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对新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涉及教育项亲自部署、多方协调,不断加快依法治教进程,较好地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工作任务。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1.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作为长春新区教育局教育法治建设首要工作任务,作为重点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师培训计划,融入学校教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抓紧抓细抓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将法治建设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年度工作计划。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召开部署安排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
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
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述法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述职内容。新区教育局向党工委管委会、市教育局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本级政府(管委会)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1.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窗受理”,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点服务便利化、跨域服务通办化。深化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审批等领域应用。根据行政权力承接的工作实际,按照市教育局和新区要求准备修订发布《新区教育系统权责清单》。积极推进“互联网+执法”“互联网+监管”,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教育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组织领导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落实上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文件。制定并实施2022年度实施方案。
2.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设
认真落实《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教育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废除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举措。
(三)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长春新区教育局及时落实执行对接上级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公示清单对废止和保留、调整相关政策进行学习。新区教育局经自查无出具规范性文件权限。
(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
(1)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长春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提高教育决策质量和依法决策水平。充分用好法律顾问制度,凡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合作项目、政府合同均征求、吸纳法律顾问专业意见并进行合法性审查,降低行政行为法律风险。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合法性审查,坚持有件必审、有错必纠,全面落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深入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提高运用现代行政管理方式的能力。
2.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学校重大决策、规章制度起草论证、合同协议起草审查、处理涉法事务等方面的有效作用。
(五)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明晰权责事项
建立《长春新区教育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就对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审批,对民办学校及其人员违规办学的处罚等执法事项进行执法依据的细化。
2.行政执法机制健全
完善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定“一案三书”“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行政执法四张流程图”等。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和执法结果依法合规,执法案卷制作规范,档案管理符合规定要求。12月底前向本级司法行政部门报送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坚持执法普法协同推进,及时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等新颁布、新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形成一个方案、两个名录库、三个实施办法、四个清单、五个文本的“12345”执法新体系。
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贯彻落实《教育部 中央编办 司法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教监管〔2022〕1号),实施教育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建立执法人员岗前培训、专题培训、定期轮训制度,熟悉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18名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
(六)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强化对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落实会前学法制度。组织开展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
2.落实普法责任制
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夯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执法”普法责任,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将普法工作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年终述法、全员考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重点内容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年度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年内至少举办1次法治专题讲座,把学法用法考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年终述职重要内容。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完成普法年度工作任务。普遍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长春新区在2022年“宪法卫士”学习中18208人参与,以平均90.33分名列长春地区第一名。
(七)推动依法治校
1.推动学校章程建设
落实《长春市教育局关于深入推进学校章程建设的通知》,指导学校依法修订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2020年9所学校制定本校章程,2022年全区13所学校完成章程备案工作,促进学校依据章程办学。
2.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
以教育评价改革为引领,把依法治校办学作为评价学校及其领导人员、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机制,发挥评价导向作用。推动落实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校内规章制度体系和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52号),全区16所学校聘请24名法治副校长,均为司法人员,已聘任法治副校长学校达100%。进一步完善聘任管理与考核评价,促进法治副校长作用有效发挥。
3.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落实《长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的通知》《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落实《长春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工作的通知》,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认真组织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学校主阵地作用,开齐开足开好中小学法治课程,推动提升法治教育课时占比,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深入开展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统筹推进宪法卫士行动,组织好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升旗仪式、毕业仪式、成人仪式、主题班会 (团课)及社会实践活动,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12月4日宪法宣传日期间开展“尊崇宪法 每日晨读”活动,持续开展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特色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设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青少年法治资源教室。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儿童保护的法律宣传,开展防侵害、防欺凌专题法治宣讲。
(八)持续提升学校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探索建立面向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校长、教师等群体的在线学法资源平台,提供网络学习课程。研究制订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知识要点。推动司法机关和学校联合,长期搭建法治素养、法律咨询不定期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依法治校能力,将依法治校能力作为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任职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鼓励学校挖掘法律人才,通过不定期培训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学校管理人员的法治素养。
(九)努力营造教育系统良好法治氛围
加强依法治教建设,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学校内部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加强网络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学生理性上网、安全上网。推进教育公益普法,将普法作为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重要内容。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歌曲、舞蹈、模拟法庭、知识竞赛、情景剧展演、志愿活动、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普及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强化家校共育,鼓励学生与家庭成员交流分享法治学习成果。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支持青少年法治教育。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新区教育局 2022 年度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仍然有待加强。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精髓要义上还需持续深化,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的能力还有差距。二是行政执法仍需进一步改进。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执法规范化水平不高,个别存在依赖经验和习惯执法的问题,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把握不够准确。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新区教育局一是继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贯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指导全面依法治教的强大思想武器,对法治工作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教工作。二是扎实做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工作,统筹部署,健全制度,将法治建设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布置2023年度全区教育系统法治战线重点任务,持续打牢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工作基础。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将述法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责内容。四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形成“12345”执法新体系,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五是推动依法治校,尤其是着重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推动学校章程建设,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六是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
(联系人:李正江 联系电话:81337321)
长春新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