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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单位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长春新区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现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公开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单位负责主动公开以下信息:

  1.国资委内设机构主要职责等;

  2.国资委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所出资企业数量变动及名称变更情况;

  4.国资委办公地址、总机电话;

  5.国资委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应当依法主动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渠道

  对外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为长春新区政务网:http://www.ccxq.gov.cn/。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申请人可通过当面提交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龙湖大路51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七楼国资委综合管理办公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工作时间)。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长春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地址: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联系方式:0431-81335567;传真号码:0431-81335565;邮政编码:130102。

  有关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请联系0431-81335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