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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长春新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3    点击数:
 2023年度长春新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长春新区发展和改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新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结合2023年新区管委会信息公开目录,依法落实信息公开,积极有效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规划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压实责任,做到专人落实负责,充实工作力量。

(二)完善健全机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效率。按照“规范、及时、全面”的原则,通政务公开开平台发布有关政府信息,按照严格保密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审核程序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处理和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信息公开作为现代政府管理的基本要求,旨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我局对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时发现,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政务信息公开不及时、政务信息公开互动性不强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一)建立及时的信息发布机制。确保我局的政策、决策和突发事件等信息能够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布。

(二)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我局将建立健全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标准此外,我局将对公开的信息进行质量检查,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加强与公众的互相沟通。我局将拓展与公众互动沟通的渠道,如社交媒体等。同时,应建立健全的反馈机制,收集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回应和改进。

(四)强化培训和意识提升。我局将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务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的 培训,增强其主动公开信息的责任感和自觉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