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2022年度长春新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点击数:

 2022年度长春新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而成的,特向社会进行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长春新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新区管委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长春新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班子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全局重点工作任务,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明确了专人负责政务信息日常工作,全局上下齐抓共管,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时完成本局相关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发布,通过新区政务公开专栏公开信息39条。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上年结转依申请公开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处理和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虽然按规定要求做好落实,但仍存有一些问题,主要在于对该项工作的高度、深度认识尚浅,部分政务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更新较慢;政策解读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强化法律意识,进一步加深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

    2、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质量时效和实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继续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3、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增强政策信息解读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