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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长春新区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3    点击数:
 2024年度长春市生态环境局长春新区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有关工作要求,结合长春市生态环境局长春新区分局工作实际,现编制形成《2024度长春市生态环境局长春新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长春新区官方网站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生态环境局长春新区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318079374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长春新区分局2024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通过公开电话、服务窗口等方式受理信息咨询约100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长春市生态环境局长春新区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坚持分级分类、先审后发,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准确性、权威性和保密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发挥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明确专人负责,不断创新网络宣传方式,利用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有效提升政务公开效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长春新区分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各类政府信息实施依法分类管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按照我局工作职责,依法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审核,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分局能够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主动公开相关内容信息。下步工作中将继续巩固工作成效,总结工作经验,提升工作水平。一是严格按照新区和市局相关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满足人民群众信息需求。二是积极探索多样化政策解读,不断丰富解读材料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时效。三是加强业务学习,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