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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长春市生态环境局长春新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3    点击数:
              2023年度长春市生态环境局长春新区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有关工作要求,结合长春市生态环境局长春新区分局工作实际,现编制形成《2023年度长春市生态环境局长春新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长春新区官方网站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生态环境局长春新区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318079374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长春新区分局2023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通过公开电话、服务窗口等方式受理信息咨询约200余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长春市生态环境局长春新区分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为公民提出,因不掌握相关信息,无法提供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管理,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保障政府工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

(四)平台建设情况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长春新区分局办公室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处室,配备兼职工作人员1名。负责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日常更新与栏目删减,及时修订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主动对外公开,做好网站维护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长春新区分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各类政府信息实施依法分类管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按照我局工作职责,依法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审核,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和上级领导以及社会各界了解政府工作状况的重要渠道。环境保护工作与市民联系密切,当前,我局在信息发布及时性和数据实时更新上仍存在改进空间

2024年,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持续完善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进一步优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不断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和满意度围绕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效果,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坚持定期组织分局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