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2022年度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春新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点击数:

2022年度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春新区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长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长府办发〔20175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分局本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充分发挥网站和新媒体作用,不断丰富公开载体,有力推动了政务工作透明化。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扣2022年度长春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基础,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工作责任。为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信息保密审查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各科室落实专人负责,大力宣传市场监管各项工作。

(二)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照区信息公开办要求,及时通过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部门频道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三)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按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登记、办理、回复、归档等工作,2022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所有申请均予以按期答复。

(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工作,每月按要求做好政务公开问题整改工作,努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五)强化监督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选优配强工作人员,定期对各科室队所公开情况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动态调整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626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局立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观念滞后,认识不统一;三是经办人员工作能力与越来越严格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

一是认真学习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工作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认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标,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二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转变观念,落实岗位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做好机构职能、部门文件和动态信息等栏目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