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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春新区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20    点击数:
 2017年长春新区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长春新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务公开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不予公开政务信息及咨询情况,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cx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邮编:130102;电话:81335585;传真:81335553)。  

一、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2017年,长春新区始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6〕4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吉政办函〔2017〕63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着力细化工作部署,推进“五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机构

  按照中办和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根据新区机构调整及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职责分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主体,市直派驻机构、各乡街也分别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形成联动的政务公开网络,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依法按时完成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于2017年3月20日统一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围绕重点领域工作有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党工委、管委会的决策部署,及时将落实措施、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积极推进民生、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工作政策措施的公开。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有关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要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

  四是实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充实公开内容,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五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系统建设,及时生成并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便民服务功能。六是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拓展群众依申请公开渠道,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七是大力推进政务“五公开”。逐步推动决策公开。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进行梳理汇总,并通过多种方式集中发布。根据新区发展需要,对新区近两年制定的重大政策进行了梳理汇总,形成11大类政策文件,编写制定了《政策汇编》,并通过装订印发、网站宣传等方式进行了发布;及时推动执行公开。各开发区、各单位(部门)对于新区发展规划、主任办公会议、政府文件等作出的有关决策部署,积极将落实工作的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等信息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扎实推动管理公开。新区各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部对外公开。方便了公众获取信息和对政府管理行为实施监督。对于财政预决算、就业创业、安全生产、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价格和收费、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均在新区政务网进行公开。有效推动服务公开。积极开展全区“一门式一张网”审批服务工作,积极推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公开了相关政策法规,编制《长春新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长春新区“十三五”规划》、《长春新区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指南》等,并编辑成册,方便企业参考。激发了社会资本投资活力。着力推动结果公开。新区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都进行了公布。积极参与省、市第三方评估工作,对评估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三)围绕社会关注,加强政策解读

  2017年,长春新区在严格执行《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建立了第一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预警机制和舆情监控机制。一是监控预判舆情,落实专人负责舆情搜集、监控、整理,对有可能产生负面信息的问题进行跟踪监控,提高了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二是与省、市宣传部门、网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掌握舆情信息,建立了上下联动、运作高效的舆情处置机制。三是与相关媒体保持广泛的联系,对相关媒体负面新闻采访行为进行协调,针对虚假不实的负面新闻,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四是全面加强了区域政策解读与回应,充分宣传长春新区建设的重大意义、发展优势和战略定位。截止年末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93次;主要负责人解读重点政策3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81次;微博微信回应343次。相关解读材料均在3个工作日内在长春新区政务网发布。

  

  图一: 2017年3月7日,长春市委常委、长春新区管委会主任李忠斌《争当全市发展的“排头兵”》访谈在长春日报刊发。访谈中介绍了长春新区当前工作重点。

  

  图二:2017年6月22日,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吉林省、长春市暨长春新区政策说明会在长春新区举行,长春市委常委、长春新区管委会主任李忠斌围绕长春新区基本情况、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六个方面的7个专项政策进行了说明。

  

  图三:2017年9月15日,长春新区开放与发展论坛在北京举行。论坛以“规划先行?开放振兴”为主题,长春新区领导石威在论坛上介绍新区总体规划与发展现状。

  

  图四:2017年12月3日,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播出“新区新坐标”系列报道之《长春新区:老工业基地的新作为》长春市委常委、长春新区管委会主任李忠斌介绍长春新区工业类项目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

    

  (四)强化政务公开教育培训

  2017年,长春新区组织开展8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

  (五)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长春新区进一步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工作,务实梳理各审批部门审批服务事项。

  1、深入贯彻落实“一门式、一张网”改革相关要求,并取得显著成效。截止年末,新区1个法人和7个自然人办事大厅已按“一门式、一张网”标准运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已通过“一门式、一张网”完成办件约33000余件。

  2、强力推进“只跑一次”改革。2017年,长春新区全省率先启动“只跑一次”改革,有效促进了新区政务公开水平的整体跃升。2018年3月2日公布第一批“只跑一次”上线事项,总数达391项,占全部相关事项的51%,提前并超额完成阶段性目标,全力打造无障碍、重规则、高品质的投资营商政务环境,为投资兴业和创新创业搭建更加优质的平台,努力把长春新区建设成为东北乃至全国范围内,工作效能最高、审批流程最优、发展环境最好、服务质量最佳、群众和企业满意度最高的地区。

  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399条(决策公开172条,占7%;执行公开132条,占5%;管理公开406条,占16%;服务公开883条,占37%;结果公开806条,占35%。);依申请政务公开20件,其中,属于同意公开答复的18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件;按照相关规定,政府信息不予公开1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依申请公开情况。2017年,我区共接到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次,其中,属于同意公开答复的18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件;按照相关规定,政府信息不予公开1件。

  2、不予公开政务信息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我区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1件次。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

  2017年,长春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依申请20件次公开事项,未产生纸张、复印费用,因此,未产生相关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区对形成的政务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产生的行政诉讼和申诉。2017年,长春新区未受理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未产生以新区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区信息公开工作发展良好、稳步推进,进一步促进了政府信息的透明公开,为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需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主要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距离公众的期待还有一定距离;一是网上主动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问题;二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公开的实效需要进一步加强问题;三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公开信息的规范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问题。因此,我区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1、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深化主动公开透明运行,围绕新区新承接的行政权力,编制权力目录和流程图,确定时限和落实责任,规范内容,及时进行网上公开。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完善新区政务网建设,搭建信息公开平台,设立更符合群众需求的信息公开专栏。

  3、规范信息公开内容。认真贯彻实施《条例》要求,强化依申请公开机制建立、规范制度建设,责任到人。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网上申请处理系统的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工作人员情况。长春新区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共159人,其中专职人员3人,兼职人员156人。

  2、信息查阅点收费减免情况。2017年,各公共信息查阅点对到场查阅有关政务信息的区内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免费提供复印服务,全年共计1337人次,总计费用约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