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由长春市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汇总全市各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情况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长春”门户网站(http://www.changchu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88779005;传真:88779002;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邮编:13002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准确执行《条例》;聚焦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切,强化主动公开;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全方位回应公众关切;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长春振兴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高位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贯彻学习《条例》列入政府常务会议的会前学法计划、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计划和年度政府绩效考核内容。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要章节写入《政府工作规则》,贯穿于政府会议、政府公报、公文制发、议案提案办理、督查审计等政务运行全过程,全方位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市政府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重大决策、重点工程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作为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把政务公开纳入议事日程,常议常抓,定期调度,安排部署工作。市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制定下发《长春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和吉林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的通知》,对重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按照时间表、路线图统筹推进。在省政府组织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考核评估中,长春市在全省各地市州中排名第一,其中朝阳区、公主岭市、市卫健委和市市场监管局在全省抽查单位中各项考核指标均排名前列。
(二)充分发挥平台支撑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我市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是“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在“中国长春”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疫情防控长春在行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聚焦城建重点工程”“专班抓项目万人助万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等专栏;年内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升级改造任务,启动了县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围绕“用权公开”突出了工作职能、机构设置、权责清单、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设置了履职依据、办事服务27类事项清单和营商环境建设等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经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年发布政府信息5839余条,累计发布信息11.4万余条。
(三)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作用,提高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精准度。2020年,在全国抗击“新冠”疫情的大背景下,我市政府信息公开聚焦疫情防控、“六保六稳”、打造“四大板块”建设现代化都市圈等项任务,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全网报道信息5.2万余条,发布解读信息28条,公开征集意见18次。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舆情监测、情况通报和“零报告”制度,主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发布疫情通报174条,政策措施87条,防控动态信息500余条,连续召开多场政府新闻发布会,新媒体累计发布信息5848条,总阅读量近7亿次,用公开透明的信息回应公众的防疫问号,用规范化制度化的政务公开提升基层群防群控的能力水平。全年共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券发放、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冰雪旅游文化推介等26场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同时,按照省政府关于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部署,制定出台《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建立工作联系网络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台账,录入国家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依据国家和省检查指标,组织政务新媒体季度自查检查和问题整改,积极探索研究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和监管平台建设,确保全市政务新媒体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四)充分发挥《条例》保障作用,满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0年我市围绕《条例》的深入贯彻实施,组织各级行政机关认真履行法定公开职责,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合格规范率达83%以上;按照时限要求年报在本级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专栏同步发布,年报发布率100%,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新修订《条例》颁布一周年之际,5月15日我市开展了“政务公开日”线上宣传活动,在政府网站首页、政务大厅开设政务公开专区,集中展示《条例》、《办事指南一本通》等内容,免费赠阅省市《政府公报》,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网上信息公开申请量增加趋势,组织各级行政机关妥善做好线上线下的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市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办理申请588件,比2019年增长了2倍,申请答复率100%;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8件,办结率100%。
(五)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高标准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市政府制定下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和三年规划;主动承担全省试点任务,以权责清单为依据,采取区分层级,细化分工,分类指导,同步推进的方法,将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向标准化看齐,努力打造“长春样板”。全市239个乡镇街道、26个重点领域的327个政府部门参与梳理目录编制,共编制公开了重大项目建设、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领域一级事项2480项、二级事项23536项和1846项内容标准,新增残疾人救助扶持、劳动监察保障等14个领域事项。为了方便群众查询,在网站首页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了16个县(市)区、开发区26个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让基层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监督。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得到上级主管部门肯定,长春市多次在全省会议和部分地市州作经验交流。在2020年全省政务公开组织推动工作情况的通报中,长春市以94.83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其中二道区、德惠市、榆树市均以90分以上成绩排在全省各县区前列,长春市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和县区有5名个人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
(六)充分发挥督导职能,强化制度规范和考核评估。我市采取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全年对年报编制发布工作、专栏信息更新、网站透明度提升、第三方评估指标完成等情况开展网上监测6次,以问题为导向,约谈问题单位,督促问题整改。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项工作制度,规范29种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依法妥善办理依申请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印制下发了《条例及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模板》《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操作手册》《基层政务公开查询系统操作手册》等资料约3000余册;组织召开全市性工作部署推进会、培训会5次,培训工作人员约500人次,提高了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11 |
8 |
81 |
规范性文件 |
199 |
62 |
75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72 |
—157 |
186412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42 |
+2878 |
451907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595 |
—1695 |
193198 |
行政强制 |
284 |
—87 |
6962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00 |
240,013.4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566 |
43 |
0 |
2 |
1 |
3 |
161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2 |
12 |
0 |
1 |
0 |
0 |
35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968 |
34 |
0 |
3 |
0 |
3 |
100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97 |
1 |
0 |
0 |
0 |
0 |
9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83 |
1 |
0 |
0 |
0 |
0 |
84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6 |
0 |
0 |
0 |
0 |
0 |
26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74 |
2 |
0 |
0 |
1 |
0 |
27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6 |
17 |
0 |
0 |
0 |
0 |
4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7 |
0 |
0 |
0 |
0 |
0 |
7 |
|
2.重复申请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2 |
0 |
0 |
0 |
0 |
0 |
2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36 |
0 |
0 |
0 |
0 |
0 |
36 |
||
(七)总计 |
1555 |
55 |
0 |
3 |
1 |
3 |
161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3 |
0 |
0 |
0 |
0 |
0 |
3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48 |
20 |
27 |
9 |
104 |
68 |
5 |
4 |
6 |
83 |
4 |
5 |
2 |
4 |
15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政府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但与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还存在公开不及时、不规范,公开内容质量不高的问题;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因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纠错率与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还有一定差距;三是各地区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不平衡,少数单位没有将《条例》学习纳入年度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和信息化监管手段还需进一步提升,特别是在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等方面要深入研究办法和手段。
2021年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坚持以建设法治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贯彻《条例》为主线,以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为突破口,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检验标准,以公开为常态,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开设、运维、应用、监管等工作机制,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以信息化手段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全链条强化政务信息管理;加强业务培训和监督考核,强化对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按季度开展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指数”评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提高各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能力和工作水平,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力争在履职尽责中开新局,在服务全市营商大局中显担当,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发展、走在前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第二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项目数的统计分类有变化,以大项为统计单位后,以目前统计数据为基础,每年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