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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长春)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中韩示范区国际合作交流局 >> 履职依据
中韩示范区国际合作交流局履职依据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外事、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国内外办展参会、宣传推介等工作;
(三)负责制定外资招商引资政策并组织落实兑现政策;
(四)负责接待来访辖区的外宾和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
(五)负责因公出国(境)及邀请外国人来访的协调、联络;
(六)负责国际合作、外事及港澳台事务工作;
(七)负责组织开展境内外投资推广活动;负责内贸外贸等商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