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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示范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联系(地址:长春市金汇大路1577号;咨询电话:0431-81187395;传真0431-81189605;邮编:1300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秉承着“已公开促落实、已公开促规范、已公开促服务”的理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升政府形象、增强政府公信力的关键举措,深入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示范区严格遵循《条例》规定,积极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统筹梳理示范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事项,根据政策法规的实效、废止、修订等情况,对16个领域的112个二级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二是充分发挥示范区网站、公众号等渠道作用,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全年网站总发稿量1500余条,涵盖公示公告、财政预决算、工作动态等诸多领域,切实保障了公众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所需信息,有效提升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据《长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制度,示范区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包括:接收、登记、办理、审查、答复等环节。全年累计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示范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规范上网信息内容审核及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优化调整“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和“网民留言转办单”,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保密性和权威性。在网民留言工作方面,全年转办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9件,处理示范区网站在线留言24条,均得到了及时、妥善的回复。

(四)平台建设情况。为持续优化网站平台功能与布局,中韩示范区坚持创新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方面各部门积极增加网站特色专题专栏4个,并以新视角对原有栏目升级改版,提高信息的可读性和吸引力。另一方面着力推动网站适老化改造,让老年人和视力障碍者等特殊群体也能轻松访问网站,共享信息化发展成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各项政务公开措施得到有效执行,中韩示范区加强业务培训与指导。一是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明确新时代政务公开的新要求与新任务,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治素养。二是定期监测网站信息内容,出具问题清单,并督导相关部门及时整改。三是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如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普法进社区等活动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信任,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2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1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1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1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1

1

0

0

0

0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中韩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各部门联络员流动性较大,导致工作衔接不够顺畅。并且对信息的公开属性把握不够准确,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意识有待提升。

下一步,中韩示范区将持续加强业务培训及宣传教育,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提升其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的顺利衔接和高效推进。同时,强化监督与指导,明确各类信息的公开范围和要求,深化各领域信息主动公开,着力提高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和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