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关于第二轮吉林省
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八)
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长春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现对中韩示范区承担的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八)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八)汽车修理行业污染防治基础薄弱。长春市绿园、宽城、二道等地区从事汽车修理行业企业大多集中在城乡结合部的街道或散落居民区中,呈现数量多、规模小、分布广的特点。2021年以来,群众通过12369、市长公开电话等平台投诉汽车修理钣金、喷漆等污染案件511起。从调查情况看,大部分汽车修理部污染处理设施简陋、效率低,存在噪音、气味污染等问题。有的没有设置密闭涂装车间,喷漆大多在外环境操作,异味污染严重;大多汽车修理部未设置危废贮存间,废机油、机油滤芯、废油桶与其他杂物混放,废机油遗洒现象随处可见。该行业无序经营、违法经营行为引发群众不满。
二、整改目标
有效管控汽修行业噪声、大气污染,实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打击非法收集、转运、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
三、整改措施
1.对辖区内汽车修理行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管理台账。
2.督促辖区内汽车修理单位设置危废贮存间,规范暂存废机油、机油滤芯、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涉及喷漆工艺的,督促其设置密闭涂装车间,禁止在室外进行喷漆等产生异味的作业。
3.督促涉危废的汽修企业与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签订委托合同,规范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并在吉林省危险废物全过程智能监管平台上完成管理计划、年报等信息的填报,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四、整改成效
1.已完成对辖区内汽车修理行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管理台账。
2.已督促辖区内汽车修理单位设置危废贮存间,规范暂存废机油、机油滤芯、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涉及喷漆工艺的,督促其设置密闭涂装车间,禁止在室外进行喷漆等产生异味的作业。
3.已督促涉危废的汽修企业与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签订委托合同,规范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并在吉林省危险废物全过程智能监管平台上完成管理计划、年报等信息的填报,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7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示范区政务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王宏钊
电 话:81186052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政务综合办公室
2026年1月14日
初审:王宏钊 复审:杨帅 终审:邵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