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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长春)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中韩示范区政务综合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100MB1E278068/2025-01585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政务综合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2月05日
标      题: 关于《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促进产业集聚和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暂行)》失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05日
索  引 号: 11220100MB1E278068/2025-01585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政务综合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2月05日
标      题: 关于《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促进产业集聚和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暂行)》失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05日
关于《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促进产业集聚和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暂行)》失效的通知
示范区各办、局、中心,长德街道,各派驻机构,各国企公司: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促进产业集聚和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暂行)》(中韩长示范管规〔2023〕1号)有效期自2023年1月28日起至2025年1月28日止,现该文件已到期失效。
  特此通知。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政务综合办公室
2025年2月5日
初审:韩旭  复审:尹楠  终审:邵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