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镇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听证会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定于2025年1月10日上午举行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镇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5年1月10日9:30-11:20
二、听证会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13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代表范围: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用地单位及城镇土地使用权个人代表,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业企业代表等。
四、申请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20日。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报名。听证代表由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按听证须知中的原则确定。
五、听证会举办机构: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六、听证会有关事项详见《听证会须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程英男
联系电话:81187082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金汇大路1577号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1821室
特此公告。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11日
初审:郝巍 复审:谭凤瑞 终审:刘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