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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长春)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中韩示范区政务综合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100MB1E278068/2023-33499
分  类: 行政权力 ; 通知
发文机关: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政务综合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07日
标      题: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赋予长德街道办事处行政权力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中韩长示范管〔2023〕8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09日
索  引 号: 11220100MB1E278068/2023-33499 分  类: 行政权力 ; 通知
发文机关: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政务综合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07日
标      题: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赋予长德街道办事处行政权力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中韩长示范管〔2023〕8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09日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赋予长德街道办事处行政权力的通知
中韩长示范管〔2023〕82号
示范区各办、局、中心,长德街道办事处,各市直派驻机构:
  为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决定赋予长德街道办事处一批行政权力。
  示范区各相关部门和长德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完成行政权力交接工作,进一步细化明确行政权力事项的具体内容、实施范围、移交方式。示范区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长德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加强与示范区相关部门对接,配齐配强人员力量,规范管理措施,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7日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赋予长德街道办事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