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21年中韩示范区党政综合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金汇大路1577号;咨询电话:0431-81186305邮编:130000)。
一、 总体情况
2021年,党政综合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党政综合办公室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本部门重点工作任务。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新要求。深入领会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对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意义;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推进重点领域、重大决策信息公开,推动主动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各项政策在示范区落地生根;三要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四要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体系,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落实在依申请公开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之中。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做好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党政综合办公室组织全区各部门梳理2021年主动公开信息并形成台账。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党政综合办公室作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部门,为进一步规范中韩示范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组织各部门依申请公开领导及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长春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工作规范》,在收到依申请件时,第一时间联系被申请单位,督导承办人一定要尽早了解情况,若有不明确的,尽早补正。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办好,让群众满意。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平台,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捷的渠道;党政综合办公室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重点做好政府信息的收集、发布、政策解读、热点回应、公开申请办理和年报编制等相关工作。要求各部门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作为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日常管理,特别要将政策制定出台与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处理能力,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组织学习了《长春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工作规范》,提高了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依法妥善办理依申请工作,提高了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保障评估考核工作顺利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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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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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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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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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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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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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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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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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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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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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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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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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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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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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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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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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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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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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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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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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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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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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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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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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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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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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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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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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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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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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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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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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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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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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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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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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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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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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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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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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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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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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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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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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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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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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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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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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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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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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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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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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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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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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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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较为被动,在积极主动方面还有待加强。二是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对相关的政策规定和要求还不够熟悉。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大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和答复等环节的工作,确保能够按规定及时作出答复。二是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答复,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示范区部门报送信息及转发“新华网”“人民论坛网”等网站信息500余条。
(二)安排专人负责处理举报、信访以及在线咨询,做到主动、及时、全面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切实解决群众的问题、疑惑。2021年,共办理《省委书记网民留言 》3条,市长网民留言1条,中韩示范区网民留言48条,回复率100%。
(三)积极与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沟通了建立示范区“长春市社会治理非应急信息服务平台”二级账户事宜。经过系统调试并对示范区各部门进行了培训,今年2月18日示范区市长电话受理平台正式接收处理市长公开电话。截至目前,共受理市长公开电话1414件。群众通过市长公开电话反映的问题集中在尚德华园房屋维修、学生入学、拆迁补偿等。向长春市社会治理非应急信息服务平台报送信息51条,其中,20条信息被长春市社会治理非应急信息服务平台官网“工作动态”板块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