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100MB1921645M/2025-00546 |
分 类: | 待遇保障 ; 通知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1月15日 |
标 题: | 长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发文字号: | 长医保发〔2025〕1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1月17日 |
索引号: | 11220100MB1921645M/2025-00546 | 分 类: | 待遇保障 ; 通知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1月15日 |
标 题: | 长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
发文字号: | 长医保发〔2025〕1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1月17日 |
长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长医保发〔2025〕1号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对我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对《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长劳社〔2004〕9号)、《关于印发<长春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长人社〔2012〕109号)2个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现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
附件:1.《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长劳社〔2004〕9号)
2.《关于印发<长春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长人社〔2012〕109号)
长春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