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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MB1921645M/2022-04911
分  类: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医疗保障局 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12日
标      题: 关于转发《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医保联〔2022〕4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13日
索引号: 11220100MB1921645M/2022-04911 分  类: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医疗保障局 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12日
标  题: 关于转发《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医保联〔2022〕4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13日

关于转发《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长医保联〔20224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双阳、九台区医保分局,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市属、县(市)、区属有关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吉医保联 2022〕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公立医疗机构同步执行,价格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各有关部门和医疗机构按通知落实。

 

附件: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吉医保联〔2022〕7号)

 

 

 

长春市医疗保障局           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512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