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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工作方案(试行)

  长春市统计系统

  快速应急机制工作方案(试行)

  市局各处(室)、各城区分局、县(市)统计局、开发区统计机构:

  根据省统计局印发的《吉林省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工作方案(试行)》的文件精神。长春市根据当前统计工作实际,制定了《长春市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处室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

  长春市统计系统

  快速应急机制工作方案(试行)

  为了有效防范一些重大事件对统计工作的影响,加强全市统计系统对重大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全市统计系统统计上报渠道的畅通,及时、准确地为地方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社会各界提供重要的统计信息,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长春市统计系统的快速应急机制是指在全市范围内发生的涉及并严重影响全市社会、经济和人民群众安全的特殊情况,如波及较大范围的地震、洪涝、急性传染病等自然灾害或经济等突发性事件,造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影响,地方党委政府急需了解和掌握这些事件的影响问题时,全市统计系统所采取的一种非常规的工作方式,以便迅速报告有关情况,并对其产生的影响,做出分析评估。

  一、建立快速应急机制的指导思想

  建立统计快速应急工作机制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功能,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强化统计系统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特殊情况或突发性事件发生时,通过实施应急统计调查制度,充实统计调查内容,增加统计调查频率,加快统计工作节奏,开展快速应急统计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地为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社会各界提供重要的统计信息。

  二、成立快速应急机制的组织系统

  长春市统计局成立全市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领导小组,在突发性事件发生时,由长春市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领导小组决定批准启动快速应急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机制办公室,由各处室有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快速应急机制工作预案和应急统计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市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预案和应急统计调查方案;协调全市统计系统人力、物力、财力;在必要情况下,组织对发生突发事件县(市)区的统计系统进行紧急支援。

  各城区分局、县(市)统计局也应成立相应的统计快速应急机制指挥部,结合本县(市)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并报长春市统计局备案。

  各县(市)区统计局快速应急机制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在全市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指挥部的指导下,贯彻执行全市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工作预案和统计调查制度,统筹安排和组织本县(市)区的快速应急统计工作。

  发生突发事件县(市)区统计机构,要分别组建由有关专业统计人员组成的快速应急机制办公室,执行全市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工作预案和应急统计调查制度。

  三、快速应急机制的主要内容

  长春市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全市或部分县(市)区实施阶段性的信息报送制度和应急统计调查制度,全面系统地反映在特殊情况下,全市或部分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运行情况。信息报送制度和应急统计调查制度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各县(市)区统计部门报送的突发情况信息制度。发生情况的县(市)区统计局,要按照《分级标准》【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如实向长春市统计局报告,不得迟报、谎报和漏报。发生情况所在地统计局,应在24小时内,通过电话、网络或传真,向长春市统计局办公室值班人员报告突发事件的相关情况,如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影响范围等。

  发生情况的县(市)区局还应根据长春市统计局要求的随着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不间断地组织续报相关信息和统计数据。

  (二)建立月度国民经济发展预计调查报告机制。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程度,适时启动这一机制。在此期间,长春市统计局要在每个月度的下旬,根据部分企业或地区的调查资料,提出当期工业生产情况、消费品市场情况、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价格指数情况等主要方面的预计数据,向市政府和宏观经济管理部门提供有关的信息。充分利用国家统计局在长春市建立的155家国家联网直报工业企业、34家房地产企业的网上直报系统,34家批发零售企业定期报表系统和长春市统计局网上直报系统,准确、及时地反映特殊情况下经济运行状况。

  各县(市)区统计局上报资料包括以下内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总产值、产品销售产值、利润总额、重要工业产品产量、主要能源消费量及库存量;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资金来源情况、房地产投资完成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销售额、零售额;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农产品销售价格等方面的资料。由于此类数据不是根据正常的统计制度汇总的正式统计数据,而是根据部分企业对生产经营情况预计的结果或抽样调查取得的资料,形成对整体数据的预计和推断。因此,只作为内部参考,不公开使用。

  在特殊情况下,全市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启动后,各县(市)区也要及时启动县(市)区的统计快速应急机制。

  (三)建立全市统计系统的快速专项调查制度。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和市委市政府的需要,适时启动这一机制,主要以长春市统计局内部的各专业处室,开展一些专项快速调查,了解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对国民经济发展、对城乡居民生活的影响和预计情况。

  调查可采用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网上直报等方式,可在部分县(市)区或部分行业执行,具体方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快速专项调查制度采取快速制定、快速批准下达、快速上报的方法执行。

  启动统计快速应急机制获得的统计信息和分析意见主要报送市委、市政府及市政府有关经济部门参考,有些信息经批准也可向社会公布。

  (四)充分利用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力量和信息网络,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其提供有关的统计信息和数据,只供内部研究使用,不对外发布。

  四、快速应急机制数据管理的应急系统

  (一)加快统计系统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现有的长春市统计局与各县(市)区统计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计算机网络,建设快速调查应急数据处理系统,建立建全市、县(区)、街道三级网络节点的网络管理系统,确保应急状态下正常运行。

  (二)完善统计信息化的安全保障体系。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安全保密法律法规、信息安全保障制度,明确并完善统计数据、统计信息的安全区域划分和安全管理保障,完善统计信息、统计数据的监察、安全审计等方面逐步建全统计信息化安全保障系统。建立覆盖全市、县(区)、街道三级网络节点的安全体系架构,构造统一的网络安全保密管理体制。

  (三)进一步完善市级数据容灾备份系统和扩大应用范围。为了应付突发事件,防止统计数据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丢失、损坏或被恶意破坏、攻击等原因,造成损失。在省统计局的支持下,长春市统计局已建成市级数据同城容灾备份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满足于全市统计信息资源存储、备份的灾难恢复系统。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我们还将进一步完善容灾备份系统和扩大应用范围。

  (四)提高有关设施的快速应急能力。对现有设施,特别是网络设备、通讯工具、应用系统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以保障各种设施在突发事件中或特殊情况下的正常运转和应急任务的执行。保障企业网上直报系统的正常运行。

  (五)做好快速应急统计机制所需的经费、物资的筹集、储备和管理及调度。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对设备和物资建立网络化管理机制,保障应急供应及跨县(市)区的紧急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