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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384Y/2025-03558
分  类: 其他法定公开信息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15日
标      题: 关于调整长春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教办字[2025]2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16日
索引号: 11220100013828384Y/2025-03558 分  类: 其他法定公开信息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15日
标  题: 关于调整长春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教办字[2025]2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16日
关于调整长春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
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长教办字〔2025〕2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中、省、市直学校(含民办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领导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请示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局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李国庆,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教育局全面工作。
  荣文龙,党组成员、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主持驻局(委)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张  晶,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协助局长分管局机关及系统党建以及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民办学校党建、纪检监察工作、教育系统政行风建设、软环境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及绩效考评、对外宣传工作,统战、工会、 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分管市委教育工委组织部(民办教育行业委办、干部处)、市委教育工委宣传部(宣传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以及市学校党建工作促进中心。
  李大伟,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机关行政事务、督查督办、政务公开、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人事编制管理、师资培养培训、师德师风建设、教师继续教育和网络远程教育、语言文字、政策法规拟定、老干部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师资培训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老干部处、局机关服务中心,联系教育学院。
  吕德辉,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重点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审计、德育(班主任队伍建设)、体育与艺术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校园食品安全及疾病防控、国际合作交流、外籍子女学校管理、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以及学生资助、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分管发展规划处(信息化处)、财务审计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德育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以及市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市中小学德育工作促进中心、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市少年宫。
  李亚君,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学前教育、基础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农村教育、民办教育、行政审批,以及招生考试、扫盲工作、教育教学研究、质量监测、教材管理、教育信息化及网络管理、教育装备等工作。
  分管基础教育处(民族教育处)、 学前教育处、民办教育处(行政审批办公室),以及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中心,各直属中小学校,市实验幼儿园、市特殊教育学校、市晨光学校、市实践教育学校、市基础教育研究中心。
  张德文,党组成员、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督学。协助局长分管文字综合、职业与成人教育、督政督学、学校安全、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分管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职业与成人教育处、督导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学校安全处(应急管理与信访工作办公室),以及各直属高校、各直属中等职业学校,市职业与成人教育研究指导中心(市产教融合研究中心)。
  崔国涛,一级巡视员。协助局长做专项工作。
  胡培柱,二级巡视员。协助局长做专项工作。
  局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分管领域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安全信访稳定工作职责。

 

长春市教育局  
2025年4月15日
 
初审:鲁明、于子然  复审:马德刚  终审:李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