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教育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市委、市政府:
2024年,长春市教育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为长春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面向全系统干部教师抓学习贯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于7月份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邀请教育部原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为局党组成员和全市各地各校领导干部上了一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专题讲座。
(二)推动依法治教工作全面落实。谋划部署教育领域法治重点工作,印发《2024年长春市教育政策与法治工作要点》,组织县市区、直属学校召开法治工作会议,对年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适时推动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依法治教工作。
(三)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以行政执法“四张流程图”“一案三书”工作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等为工作指导,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本年度,开展、参与“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监管任务4项,部门内监管任务5项,办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案件3件。着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局机关本级结合工作实际,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在完成60个学时的学习任务基础上,组织开展了一次教育行政执法基础知识业务学习,增强了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履行教育法治审核职责。局法治内设机构参与全局政策风险把关,本年度以法律专业角度为3项行政处罚决定提供法制审核意见,为3项实施方案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为8个发文提供审核意见,独立实施和协调局法律顾问为局本级拟签订的6项协议和7项涉法决策提供法律建议,对2起行政复议案件依法作出答复,管控了教育法律风险。
(五)组织搞好法治课程实施。推动全市中小学校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工作,以学科协同、文化活动为载体,督促全市中小学生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家思政课程方案,推进学校思政课建设,确保各学段开齐开足开全思政课。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法治副校长讲好法治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各地各校推进法治副校长以法治讲座、普法微课等形式讲好法治课,增强学生法治意识、提高学生法治素养。
(六)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各校以主题升旗仪式、模拟法庭等形式,自主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化了课堂教育和专题普法讲座知识的学习和理解。组织各地各校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在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中,我市推荐的解放大路小学和力旺高中学生分别获吉林省赛区特等奖,其中力旺高中高二学生宋佳音荣获全国总决赛二等奖。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观念存在偏差。一些教育干部不能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看待依法治教工作,依法治理的主动意识、责任意识不够强;有的存在着“依经验管理而不依法治理”“重行政管理而轻依法治理”等认识偏差;部分人员不能从依法治理的长远建设和长期作用出发对待眼前问题和现实问题,没有看到依法治理的深层次作用,以及对教育管理和学校建设起到的强有力支撑作用。
(二)执法力量存在不足。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缺少专职的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兼职执法人员需要履行教育系统的其他职责,一般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也缺乏规范系统的教育执法理论与实践培训;另一方面,受人员编制限制影响,教育系统尤其是县级教育部门公务员数量不足,无法正常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导致执法队伍难以扩充。
(三)法治教育不够深入。法治课程仅基于完成,但质量远不是很高,配合活动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普法宣传教育经常性、有效性有所欠缺,还不能得到普遍重视,学校的覆盖面、学生的参与度有待加强。
(四)法治副校长作用发挥的不够实。个别学校因派出单位干部调整出现法治副校长空缺,特别是不够注重和不善于利用法治副校长抓学校治理。有的法治副校长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还有待加强。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教育法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落实法治职能落在实处。
(一)落实年度述法工作要求。将推进法治工作情况列入局党组书记、局长述职报告,按要求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上一年度述法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二)健全完善机关学法用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印发《长春市教育局2024年会前学法实施方案》,本年度组织开展5次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促进领导干部法治能力素养提升。
(三)加强法治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县(市)区、开发区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各地各校配备专职人员从事法治工作,形成有局(校)级领导统筹、科(中层)级领导推进、专职人员落实的组织架构。
(四)强化依法治教考评监督。完善教育系统法治建设督导评价体系,设立专项督政项目“依法治教”,利用过程式、结果式督导推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法治建设。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高位统筹。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纳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提升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理的主动意识和工作动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依法治理理念融入、贯穿教育工作全过程,激发教育法治工作动力。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及运用法治手段解决教育系统“急难愁盼”问题情况作为年度述法主要内容列入述职报告,规范开展年度述法工作。
(二)进一步推进教育依法行政。继续组织开展局机关“会前学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提升机关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教育依法治理意识和行为自觉;继续强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办理好行政复议和涉教诉讼案件,发挥律师、法律调解员作用,用好校园纠纷调解工作机构,确保局本级不发生因法治监管不到位引发的严重教育涉法问题。
(三)进一步深化法治教育。常态化开展法治课程实施和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好“学宪法讲宪法”“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市教育系统干部和师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四)进一步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推进落实法治副校长配备、调整和履行职责等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依法治校、普法宣传、化解风险等方面的作用,确保各项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要求落在实处。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长春市教育局
2025年 2月26日
初审:刘传禹、于子然 复审:马德刚 终审:李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