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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384Y/2023-35275
分  类: 其他法定公开信息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05日
标      题: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长春市中小学教师委托培训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教师字〔2023〕2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05日
索引号: 11220100013828384Y/2023-35275 分  类: 其他法定公开信息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05日
标  题: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长春市中小学教师委托培训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教师字〔2023〕2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05日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3年长春市中小学教师委托培训项目

招标工作的通知

  

长教师字〔2023〕21号

 

各有关院校、教师培训机构:

  为了进一步提升长春市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规范项目管理,经长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凡涉及委托(异地)培训的项目均通过招标流程择优确定承接项目单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委托(异地)培训项目总体情况

  2023年长春市中小学教师委托培训设定管理者培训、校长培训和教师培训三大类,共计25项(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具备教师培训资质;

  2.承担过市级以上教师集中培训项目,且质量评估优良;

  3.具有优秀项目设计团队、培训专家团队、专职管理团队及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

  4.在高校、培训机构总部所在地之外有教师培训办事处、分支机构或战略合作伙伴。

  三、申报材料

  1.相应的教师培训资质证明,申报机构法人授权许可(签字扫描件);

  2.2023年长春市中小学教师委托培训项目申报书(附件2);

  3.2023年长春市中小学教师委托培训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四、相关要求

  1.申报项目预算总额按财政统一规范要求不得超过50万元(仅支付给中标方培训费,不包括师资费和差旅费);师资费由教育学院根据授课专家职称级别标准另行支付。

  2.申报材料打包压缩后,文件名称以高校(培训机构)+项目编号进行命名。

  3.申报材料格式要求:培训资质证明为照片或 PDF 格式,项目申报书为 PDF 格式,申报项目统计表为Excel 格式。

  4.9月13日前请将申报材料传至邮箱邮42191341@qq.com。

  联系人:李春婧;电话:0431-80526983

  附件:1.2023年长春市中小学教师委托培训项目汇总表

        2.2023年长春市中小学教师委托培训项目申报书

        3.2023年长春市中小学教师委托培训项目申报汇总表

  

  

  

  长春市教育局

  2023年9月5日

 

附件1:2023年长春市中小学教师委托培训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2:2023年长春市中小学教师委托培训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2023年长春市中小学教师委托培训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