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100013828384Y/2023-35275 |
分 类: | 其他法定公开信息 ; 通知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9月05日 |
标 题: |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长春市中小学教师委托培训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长教师字〔2023〕21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9月05日 |
索引号: | 11220100013828384Y/2023-35275 | 分 类: | 其他法定公开信息 ; 通知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9月05日 |
标 题: |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长春市中小学教师委托培训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长教师字〔2023〕21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9月05日 |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3年长春市中小学教师委托培训项目
招标工作的通知
长教师字〔2023〕21号
各有关院校、教师培训机构:
为了进一步提升长春市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规范项目管理,经长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凡涉及委托(异地)培训的项目均通过招标流程择优确定承接项目单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委托(异地)培训项目总体情况
2023年长春市中小学教师委托培训设定管理者培训、校长培训和教师培训三大类,共计25项(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具备教师培训资质;
2.承担过市级以上教师集中培训项目,且质量评估优良;
3.具有优秀项目设计团队、培训专家团队、专职管理团队及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
4.在高校、培训机构总部所在地之外有教师培训办事处、分支机构或战略合作伙伴。
三、申报材料
1.相应的教师培训资质证明,申报机构法人授权许可(签字扫描件);
2.2023年长春市中小学教师委托培训项目申报书(附件2);
3.2023年长春市中小学教师委托培训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四、相关要求
1.申报项目预算总额按财政统一规范要求不得超过50万元(仅支付给中标方培训费,不包括师资费和差旅费);师资费由教育学院根据授课专家职称级别标准另行支付。
2.申报材料打包压缩后,文件名称以高校(培训机构)+项目编号进行命名。
3.申报材料格式要求:培训资质证明为照片或 PDF 格式,项目申报书为 PDF 格式,申报项目统计表为Excel 格式。
4.9月13日前请将申报材料传至邮箱邮42191341@qq.com。
联系人:李春婧;电话:0431-80526983
附件:1.2023年长春市中小学教师委托培训项目汇总表
2.2023年长春市中小学教师委托培训项目申报书
3.2023年长春市中小学教师委托培训项目申报汇总表
长春市教育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