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100013828384Y/2021-09918 |
分 类: | 其他法定公开信息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7月22日 |
标 题: | 关于对拟确定长春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公示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1年09月08日 |
索引号: | 11220100013828384Y/2021-09918 | 分 类: | 其他法定公开信息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7月22日 |
标 题: | 关于对拟确定长春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公示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1年09月08日 |
关于对拟确定长春市中小学骨干教师
培养对象的公示
按照《长春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长教〔2006〕28号)中有关骨干教师认定三年为一个周期、实行动态管理的规定,经过本人申请、学校推荐、县(市)区考核,在业绩量化和笔试综合评定的基础上,拟确定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现予以公示。
从即日起公示,为期一周。公示期间,如对拟培养对象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长春市教育局如实反映,市教育局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认定核查并作出相应处理。凡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长春市教育局师资培训处 88787101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3278号
附件:2021年长春市学科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
长春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