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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MB1925232H/2025-03407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09日
标      题: 2025年长春市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工作计划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11日
索引号: 11220100MB1925232H/2025-03407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09日
标  题: 2025年长春市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工作计划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11日

2025长春市小额贷款公司

现场检查工作计划

 

为规范长春市内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提升企业风险管理能力,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管条例》、《吉林省地方金融组织信息公示办法》、《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评级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2025年度现场检查计划如下:

一、检查主体

长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市)区、开发区金融管理部门

二、检查对象基数

全市共有小额贷款公司44家,其中:朝阳区3家、南关区10家、宽城区5家、二道区3家、经开区2家、长春新区6家、净月区3家、汽开区2家、榆树市2家、农安县1 家、德惠市1家、九台区2家、双阳区2家、公主岭市2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长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各县(市、区)金融管理部门对各自属地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全面现场检查,并进行分类监管评级。年度检查频次根据评级结果,A级的小额贷款公司,每年现场检查1次,B、C级的小额贷款公司每年现场检查2次,D级的小额贷款公司每年现场检查4次。涉及举报、投诉、安全生产检查等情况除外。

四、检查结果应用

现场检查结果按照吉林省地方金融组织信息公示办法》的具体要求进行公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通报、行业惩戒、行政处罚。

 

 

                             长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