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100013828413A/2024-11591 |
分 类: |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24日 |
标 题: |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73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长环提〔2024〕5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8月26日 |
索引号: | 11220100013828413A/2024-11591 | 分 类: |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24日 |
标 题: |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73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长环提〔2024〕5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8月26日 |
长环提〔2024〕5号
于晓菲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农村科技生态小院提升乡村生态环境质量的建议》的提案(第73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提升的重要内容,我市始终高度重视,近年来,组织各地结合实际,通过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或管网、集中或相对集中处理模式、改厕资源化利用等方式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春市共2056个行政村,截至2023年底,全市累计治理完成655个行政村,治理类率达31.9%,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
2024年6月,省生态环境厅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印发了《吉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计划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全覆盖完成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按照方案部署,科学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分类,将乡政府驻地、中心村等人口相对集中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湖库周边或水质需要改善的汇水范围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因生活污水引起农村黑臭水体、已开展水冲厕所改造但粪污去向难以解决、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倒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庄等重点区域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类,通过工程设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治理与分散治理相结合开展污水治理。对常住人口较少、居住分散、非生态环境敏感区、不临近重要水体、计划整体搬迁撤并等村庄纳入农村生活污水管控类,通过非工程措施实施管控。2024年,我市计划完成240个行政村污水治理(管控),治理工程和管控措施落实都在有序推进,确保实现“三基本”要求(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基本闻不到污水恶臭、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截至目前,年度任务已完成51个行政村治理(管控),累计治理(管控)706个行政村,治理管控率达34.3%。
二、关于提案建议的落实措施
2023年,省生态环境厅设立科研课题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研究,针对中央环保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现场调研,全省完成治理的行政村中,采取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或管网治理的占比24.27%、采取集中或相对集中模式处理的占比7.5%、采取分散式模式处理的占比1.96%、采取改厕资源化利用模式处理的占比66.27%。可见,受区域气候、人口集聚程度、居住生活习惯、经济发展水平、污水收集难易程度等因素条件限制,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分级分类治理体系中,改厕资源化利用模式占比较高,多是通过农村卫生旱厕改造分离收集,与庭院经济、绿色农业等结合,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以改变因生活污水造成的脏乱差状况,杜绝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污染环境的情况,较为符合我省我市冬季漫长气温低、农村常住人口变化导致生活污水产生量低、收集困难、村民生活污水治理意愿不高的当前实际。
人工湿地和氧化塘等生态处理技术是集中式或相对集中式处理模式之一,通过加强隔油、沉淀等预处理结合环境景观建设,在黑灰水分离的基础上,处理污染物浓度较低的灰水(洗衣洗菜的生活污水),具有成本低、能耗低等优势。从我市以往采取湿地、氧化塘等方式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的示例运行情况来看,由于冬季较长的低温气候条件,导致无法全年候有效保证水质净化和持续运行,仍然需要在冬季采取其他方式,因此以往各地较少选用人工湿地方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科技生态小院建设形式,通过湿地净化污水,通过利用风能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降低能源成本等措施方式对提升农村环境生态处理能力,实现节能减排具有积极意义,从目前基础看,更适用于居住集中、有公共空间、经济能力较好,而且具有特色农业、特色旅游业等基础优势明显的区域。下步,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过程中,我市将积极鼓励引导各地综合考虑“示范村镇”“千村美丽”“百村示范”“乡村精品旅游”等重点工作,结合实际推动多元共治,实现产业和生活的绿色融合,充分利用现有空间资源,依托自然风光、特色旅游、历史文化、庭院产业等因素通过合理规划布局,试验打造科技生态小院模式,通过栽种水生植物、湿地净化水质、使用清洁能源等方式实现生态友好、美观实用、农民生活质量提升的目标。同时,建议各地完善村规民约,坚持“问需求农”“问计于农”“问效于农”,引导村民以适当方式参与相关治理方案制定、建设、运行维护和成效监督等,通过共治共享提升村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我市在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的同时,鼓励各地在实际工作中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加强对省内和同类地区的经验学习,切实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和运行成效,稳步提升我市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诚挚地感谢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