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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413A/2022-05972
分  类: 环境监管执法;社会保障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30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22年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环管〔2022〕8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31日
索引号: 11220100013828413A/2022-05972 分  类: 环境监管执法;社会保障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30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22年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环管〔2022〕8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31日

  关于印发《2022年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

  大练兵活动方案》的通知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开发区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生态环境执法职能,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主力军,按照国家及省有关部署,我局制定了《2022年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30日
  
2022年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生态环境部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工作部署,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环执法字[2022]4号)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会议要求,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助力污染防治攻坚,确保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扎实推进,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结合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重点任务,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提升执法技能、促进队伍建设为目的,坚持严格执法和依法行政。通过“全年、全员、全过程”练兵的方式,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能力、加强执法监督、明确执法责任,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高位统筹。各级领导统筹部署,认真谋划,高效组织,积极配合全省大练兵活动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分局对应开展全市大练兵各项工作,上下联动,引导全体执法人员积极参与大练兵活动。按照“五化”工作法要求,明确实施方案、任务清单、考评细则、责任机制和督导等计划、措施。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明确各级部门大练兵活动责任,对照任务清单逐条落实,跟踪问效,严格考核,全面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2.坚持问题导向。将日常执法与强化监督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战实练相结合、提升业务能力与加强装备应用等基础保障相结合,着力解决执法中不会查、不愿查、不敢查等问题。将大练兵与监督帮扶、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进一步推进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案卷质量,创新执法手段,提高移动执法问题发现率。深入分析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化解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凝心聚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3.坚持实战练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实战练兵,结合全年执法工作重点和执法专项行动,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抽调全市执法骨干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监督帮扶“实战练兵”,以实训促实战,以实战促实效,提高在实战中应用高科技手段发现违法线索的能力,形成典型案例,着力查处大案要案,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4.坚持创新执法。在历年大练兵活动实践经验和工作做法基础上,坚持创新活动形式,以排污许可证监管执法为核心,结合全年开展的专项行动开展活动;坚持创新执法手段,推进非现场执法手段应用;坚持创新工作制度机制,开展执法稽查检查,综合评定考核各项工作成果。
  二、组织机构
  成立王伟局长为组长的大练兵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设综合协调组、实战练兵组、稽查推进组、宣传报道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织开展全市各级执法机构执法大练兵各项工作,落实生态环境部执法大练兵活动部署。制定下发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任务及责任清单、考评细则等,统筹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监督帮扶、实战比武、专项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执法稽查检查、执法大练兵年度考评等工作。(支队执法稽查处牵头,支队其他处(室)配合)
  (二)实战练兵组
  结合监督帮扶和实战比武活动,制定行动方案,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新化学物质监督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实施专案专办,查处大案要案,形成典型案例;参与组织交叉执法、实战比武竞赛、监督帮扶等活动。(支队各处(室),各县(市)区、开发区分局)
  (三)稽查推进组
  实行各级领导包保责任制,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分局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强化日常监督执法、加强队伍建设与管理、开展大练兵活动等情况,开展执法稽查检查。调度、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和“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整合及应用,完成在线监控系统升级。(支队执法稽查处、信息法制处、大气污染执法处、核与辐射执法处)
  (四)宣传报道组
  统筹执法大练兵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分局执法机构积极开展信息宣传报送,丰富更新大练兵专栏,及时收集、总结、发布、报送执法工作经验、动态、宣传典型事迹。积极向各级专刊投稿,每月汇总通报各地信息宣传报送情况。(支队党政综合办公室)
  三、大练兵范围
  (一)全年练兵。全市大练兵活动将结合全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任务和工作要点,活动时间贯穿全年至2022年年底。
  (二)全员练兵。大练兵活动参与对象包括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持有效执法证件的全体执法人员,全员按活动要求开展各项练兵活动。
  (三)全过程练兵。大练兵活动结合日常工作、各专项执法行动及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落实工作开展,贯穿制度建设与落实、现场检查、利用科技手段及信息系统大数据分析手段等非现场执法、案件查处与移交移送、新法规落实、执法稽查等工作开展,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能力。
  四、大练兵内容
  (一)加强业务培训和制度建设,夯实执法基础。以《固废法》《噪声法》《行政处罚法》《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等新出台(修订)法律法规为主题,深入学习环保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执法监管核心业务知识,强化现场执法培训。组织开展全市“环保知识竞赛”,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技能竞赛”活动,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理论水平、执法能力、综合素质。进一步规范案卷制作,加强典型案例指导宣传,提升环境执法质量。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完善执法事项目录、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非现场监管程序规范、现场检查与双随机相结合制度、人员考核奖惩、人身安全保障、尽职照单免责和失职照单问责制度、履职尽责制度等,开展执法稽查检查并定期考核,落实“百千万”执法人才培养工程,为科学规范执法夯实基础。
  (二)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效能。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0年版)》,结合工作实际,选优配齐执法设备,力争6月底前将服装配发到位,推动实现全国统一着装、统一执法证件。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新式着装队列比赛,提升队伍精神面貌,展现队伍良好形象。开展执法稽查检查,通过规范现场监督检查、案件处理处罚、移交移送等工作,持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努力实现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人员专业化、装备现代化、执法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的四化目标,全面提升执法效能。
  (三)加强移动执法应用,促进规范执法。全面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和“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整合及应用,不断提高执法智能化水平。做好移动执法系统中已退休等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对系统内人员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全员在执法检查中应用移动执法终端。在编在岗人员每月人均上报至部执法监管平台的有效检查记录数量要大于3条,持有效执法证件在编在岗执法人员每年至少执行现场检查1次。确保执法系统人员活跃率、终端使用率、数据完整性、数据规范性和数据时效性,同时提高问题发现率。
  (四)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执法满意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干部队伍廉政教育,常敲“清廉警钟”,坚持严在平时、管在日常,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徇私违纪、人情执法等行为。提高服务意识,为民解难、为党分忧,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生态环境问题,及时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在执法工作中,秉承管理与帮扶服务并存理念,深入了解企业实际困难,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密切联系群众,对协助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消除群体访、越级访等信访案件的群众,落实信访投诉有奖举报制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责任感、荣誉感、幸福感,提高人民群众对环境执法满意度。
  (五)坚持实战练兵,培养选拔执法人才。结合全市重点工作任务和业务短板,组织开展各类实战比武活动。通过现场检查、案卷评查、非现场执法等方式,实操实练,着重培养选拔政治过硬、业务突出、技能熟练的专业执法人才。各单位要向市局推荐监督执法、在线监控、案卷评查等方面的业务骨干,加快组建专业人才数据库,从中抽调业务骨干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实战练兵”行动。各参战单位要积极组织现场实操无人机、无人船等设备,组织开展在线自动监控系统、DCS中控系统、分表计电系统实地检查,为选拔执法人才做好全面准备。
  (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提升办案质量。全市将逐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机制,统一办案流程、统一裁量标准、统一执法文书,规范现场检查、案件调查、行政处罚和案卷制作,提升办案质量,提高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按照全年执法工作任务落实各级工作责任,进一步提高违法案件查处能力,加强大案要案查办力度。市局每2个月开展一次案卷评查,并通报评查结果。各单位要紧盯偷排偷放、无证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固(危)废、土壤、生态破坏以及侵害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件,经评审后择优上报省厅,并推荐上报生态环境部。
  (七)聚焦重点任务,创新执法方式。全市将通过交叉执法检查的方式开展实战比武,同时推动生态保护司法联动工作,关注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环境整治、排污许可证监管等重点任务。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科学统筹日常监管、跨流域跨区域交叉执法、信访投诉处理等各项工作。除突发事件、投诉举报等临时现场检查任务外,严格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原则,落实正面清单管理、“首违不罚”及“三项制度”。各地要积极参与省里组织的非现场执法监管培训,在日常执法中利用无人机、无人船、走航车、轨迹追踪、卫星遥感、在线监测等科技手段,强化远程、超视距或复杂条件下非接触式巡查、捕捉、固定排污行为的能力;利用大数据分析实现分类预警管理,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和环保设施用水、用电监控等物联网监管手段,拓宽违法线索发现渠道。
  (八)鼓励基层首创,打造长春特色。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首创相结合,鼓励各级单位在举报奖励制度、碳排放监管、噪声污染防治、信访案件处置和执法宣传与服务等方面积极探索,总结有效经验和做法;通过各类社交媒体平台发布大练兵动态,推动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依法公开行政处罚和“双随机检查情况”;在秸秆焚烧、水污染整治、危险废物跨地域非法处置、生态环境补偿等重点执法领域,创新执法方式和工作机制,总结形成具有长春特色、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五、时间安排
  大练兵工作贯穿全年,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5月
  5月底前召开全市执法大练兵活动动员会,全面总结2021年全市执法大练兵活动经验做法,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落实全省执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大练兵活动部署,结合实际,布置今年工作任务。各单位要“早谋划、早部署、早安排”,按照要求完成相应动员部署,并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
  (二)活动实施阶段(2022年6月至12月底)
  全市将按照省厅工作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大练兵活动,积极营造“比学赶帮超、当标兵、树形象”的大练兵活动氛围,对照大练兵工作任务以及“表现突出集体(个人)”评比标准,以打造执法典型为目标,扎实完成执法大练兵“规定动作”,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完成适合本辖区产业特点的“自选动作”,保证实战练兵完成质量。各地要强化大练兵信息宣传,及时报送大练兵活动信息和执法工作动态,力争在年度评比中有所突破。10月底前,全市将根据各地大练兵活动开展情况及信息报送情况,完成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分局相关考评工作。
  (三)总结表彰阶段(2022年12月-2023年1月)
  市局将根据年度大练兵活动开展情况及对应评分细则,对各单位进行评分排名,排名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查找不足,并对应制定整改措施。同时,经申报(推荐)、评议,对在案卷评查、监督帮扶、实战比武、大练兵考评等活动中表现突出集体和表现突出个人,将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表彰,并择优推送参加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评选。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是磨练执法队伍、增强规范执法意识和能力、振奋队伍精神、提高队伍凝聚力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执法大练兵活动,把执法大练兵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做好动员部署,根据实际情况逐级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压实责任,高标准逐项加以落实,强化日常调度,落实执法大练兵各项工作任务。
  (二)科学练兵,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按照大练兵活动内容认真落实,积极参与市局组织的队列训练、知识竞赛、业务研讨、实战比武、案卷评查、案例解析、跨部门、跨区域交叉执法等工作,根据工作结果查缺补漏,弥补执法工作方面的不足。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发动全员参与执法,强化移动执法设备录入管理,大力推广非现场监管执法。各单位在年度大练兵活动期间至少要办理1起涉危废违法犯罪或在线数据弄虚作假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真正提升我市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推动企业自主守法,切实发挥执法大练兵实效。
  (三)加强宣传报道,鼓励公众参与。在活动期间,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在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设立大练兵专栏开展广泛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局将建立执法大练兵专栏,择优发布地方大练兵活动进展和动态,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形成声势。同时鼓励公众和媒体积极参与举报或反映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案件。
  (四)明确工作重点,注重信息报送质量。各分局要确定1名联络人,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自6月起至12月,各分局每月报送1篇工作信息及1个典型案例。工作信息应包括机构建设、制度建立、专项检查、案件查处、活动开展、优秀事迹、特色练兵、优秀经验做法等。典型案例重点针对超标排放、超总量排放、偷排偷放、无证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固(危)废、土壤、生态破坏以及侵害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等典型案件。
  请各分局于5月31日前上报联络人信息和动员部署情况信息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