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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413A/2021-05489
分  类: 固体废物管理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07日
标      题: 长春市2020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7日
索引号: 11220100013828413A/2021-05489 分  类: 固体废物管理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07日
标  题: 长春市2020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7日

长春市2020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的要求,现将长春市2020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如下:

  一、综述

  2020年,长春市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着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按照《长春市2020年度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工作方案》(长环固〔2020〕4号)、《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入开展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长环固〔2020〕9号)的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排查摸清辖区固体废物的产生、利用处置情况,加强固体废物全过程可追溯监督管理,统筹推进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防范环境安全风险。全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率100%。

  2020年,长春市未发生因危险废物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状况

  (一)工业固体废物

  长春市工业固体废物以工业废弃物为主,主要包括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等。

  2020年,长春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654.93万吨,比上年下降了2.96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599.64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1.56%,相比2019年增长了4.39%。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在前五位的企业共产生固体废物328.99万吨,占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50.23%。

 

2020年长春市主要工业固废产生量前五位的企业

单位:万吨  

企业名称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其中粉煤灰

其中炉渣

其中脱硫石膏

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04.75

83.81

7.04

13.89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

77.55

53.79

14.11

9.64

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

64.36

49.94

8.64

5.79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

42.71

33.26

4.80

4.64

国电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

39.63

34.48

0

5.15

数据来源于2020年长春市环境统计(未经国家审定)

  (二)工业危险废物

  按照2016年8月1日实施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共分为46类(HW01-HW50,无HW41、HW42、HW43、HW44),长春市可处置45大类(无HW10多氯联苯类),2020年产生并处置了30大类。2020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7.85万吨(废桶17.85万只),收集处置量为17.85万吨(废桶17.85万只),处置率为100%,主要来自机械制造行业。全年共产生危险废物转移联单48931份,转移危险废物17.85万吨(废桶17.85万只),办理跨境转移危险废物商榷函31份。

 

2020年长春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利用情况  

危险废物

产生量

综合利用量

处置量

工业危险废物(万吨)

17.85

11.28

6.57

废桶万只

17.85

17.85

0

数据来自于2020年吉林省危险废物全过程智能监管平台

 

2020年长春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前五位的企业  

企业名称

危险废物产生量(吨)

主要种类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1.59

废水处理污泥、废溶剂等

长春华众延锋彼欧汽车外饰有限公司

1.46

废桶、废漆渣、废稀料等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卡车厂

0.99

漆渣、废脱脂液、污泥、废乳化液等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传动分公司(车桥)

0.87

废乳化液、含油污泥、漆渣等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蔚山工厂

0.85

废漆渣、废溶剂、废水处理污泥等

数据来自于2020年吉林省危险废物全过程智能监管平台

  (三)医疗废物

  2020年,长春市产生医疗废物0.91万吨,全部由长春市环卫医用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公主岭国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无害化处置率为100%。

  (四)城市生活垃圾

  2020年,长春市(不包括双阳、九台、德惠、榆树、农安、公主岭地区)日产生活垃圾0.48万吨,年总产生量174.5万吨,其中卫生填埋处理83万吨,焚烧发电处理91.5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五)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情况

  2020年,长春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共产生污泥41.09万吨,污泥含水率约为80%左右,处理率为100%。

  

2020年污泥处置厂污泥处理量统计表  

污水处理厂名称

处理量(万吨)

处理率

北郊污水处理厂

16.63

100%

南部污水处理厂

5.28

100%

东南污水处理厂

4.96

100%

西部污水处理厂

3.90

100%

串湖污水处理厂

3.57

100%

西郊污水处理厂

2.45

100%

兰家污水处理厂

1.04

100%

柏林水务长春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0.98

100%

柏林水务长春长德水处理有限公司

0.54

100%

英俊污水处理厂

0.46

100%

兴隆山污水处理厂

0.38

100%

天嘉水质净化厂

0.37

100%

动植物园污水处理厂

0.30

100%

长春桑德绿新水务有限公司(西新)

0.10

100%

富锋污水处理厂

0.09

100%

长春桑德翔恒水务有限公司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污水处理厂

0.03

100%

合计

41.09

  (六)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情况

  目前,长春市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企业共2家,即吉林省三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置有限公司、吉林省厚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20年,共拆解电视机、冰箱和洗衣机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10.98万台。

  

2020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情况统计表  

类别

电视机

电冰箱

洗衣机

合计

吉林省三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置有限公司

70682

10178

18661

99521

吉林省厚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0249

 

 

10249

共计

80931

10178

18661

109770

数据来自于2020年吉林省三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置有限公司、吉林省厚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企业申报

  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布情况

  2020年,长春市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41家,省级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30家,市级颁发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11家。其中,医疗废物4家,收集机动车维修活动产生的废矿物油8家。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对经营单位共现场检查120家(次),通过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全市危险废物管理水平。

  2020年,长春市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单位均制定了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长春市2020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