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1000596006764/2024-15176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11月13日 |
标 题: | 关于开展“长春市2024年度群众文艺团体扶持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长文广旅发〔2024〕99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14日 |
索引号: | 112201000596006764/2024-15176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11月13日 |
标 题: | 关于开展“长春市2024年度群众文艺团体扶持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长文广旅发〔2024〕99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14日 |
各县(市)区、开发区文旅行政管理部门:
现开展长春市2024年度群众文艺团体扶持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长春市2024年度群众文艺团体扶持工作实施方案》遵照执行。
联系人:宋煜锟 ,联系电话:81162969。
附件:《长春市2024年度群众文艺团体扶持工作实施方案》
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长春市2024年度群众文艺团体扶持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召开的“全国群众文艺工作推进会”要求,繁荣我市群众文艺群众文艺事业,规范群众文艺团体管理,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经研究,制定长春市2024年度群众文艺团体扶持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覆盖城乡、突出特色、打造精品”的原则,通过鼓励和扶持我市群众文艺团体,加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群众文艺团体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中的示范作用。进而增强创作队伍建设、擦亮群众文化品牌、扩大惠民服务范围,推动长春市群众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扶持方向及方式
根据各县(市)区、开发区群众文艺团体规模及组织参与市级大型公益性演出、赛事活动的情况,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积极参加全市重点文旅品牌演出及赛事活动的艺术团开展扶持工作。艺术团以登记在册且从事群众文艺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包括协会)为主,扶持方向主要用于艺术团开展作品创作、提升,参加群众文艺演出、赛事和活动等。
基本扶持:常年开展公益性文艺活动的群众文艺团体。
一般扶持:为我市提供社会性公益文化服务3年及以上,积极参与市级群众文化赛事和活动,具备创作能力和作品,能独立组织或承办市级以上大型活动的艺术团体。
特别扶持:成功注册并运营3年以上,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能代表该艺术门类的市级水平,并代表长春市取得省级以上奖项的群众文艺团体。
三、申报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高水平供给群众文艺作品;活跃本地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助推全民艺术普及的群众文艺品牌。
2.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运营1年以上的民办非企业艺术团体;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连续多年参与我市文化活动的公益类企事业单位,以非营利为目的,开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民间艺术等文化活动。
3.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成员;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申报的团体人数需达到30人(含)以上。
4.具备文艺创作能力。每年原创节目2个以上;开展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不含政府购买群众文艺团体公益性演出服务项目)3场以上。
5、2023年已获得扶持资金的团队需提交《2023年xx艺术团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经属地文旅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参与2024年的扶持申报。
四、工作安排
(一)属地初审(11月18日前)。各县(市)区、开发区作为属地初审部门,负责辖区内(含市级)群众文艺团体申报工作。各地需按照“公平、公开、择优”原则,指导属地团体做好初审工作,推荐团队(有可正常使用的对公帐号)总数不超过5个(市级团队不受申报名额限制)。
各初审部门需对申请团体的对公账户、《长春市群众文艺团体扶持申报表》进行初审。结合各地实际,对申报表中的演出次数及社会效果,与附件2的佐证进行比对,无误后方可推荐。
(二)汇总复核(11月19日-11月25日)。申报材料需经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的,需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正,逾期视为自愿放弃申报资格。
(三)专家评审(11月26日)。由扶持工作评审委员会随机抽选专家库专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需扶持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四)结果公示(11月27日-12月5日)。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后,按要求拔付扶持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充分认识群众文艺团体在繁荣群众文化市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文化强市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积极推动我市群众文艺团体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一票否决”。申报团体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未能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产生负面社会舆情、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及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群众文艺团体,不得申请本年度扶持。
(三)认真做好申报。各地文旅部门对辖区内的群众文艺团体进行摸底,充分做好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核及申报主体的资格审查等工作,对在申报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四)强化监督管理。市群众文艺团体扶持工作评审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属地文旅行政部门对本地区获得扶持的群众文艺团体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市文旅局委托市群众艺术馆对各地验收结果进行核查和存档;市文广旅局对全市验收结果进行抽查,保证专款专用。经验收发现有违规使用资金、艺术团无作为或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将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请各地高度重视,于11月18日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一并发送到邮箱33231998@qq.com。
联系人:市群众艺术馆 刘芳 81162808。
附件1:《长春市群众文艺团体扶资金持申请书》
附件2:《佐证材料报送规范》及PPT模板
附件3:《2023年xx艺术团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附件1:
长春市群众文艺团体扶持资金
申请书
申请团体: (艺术团名称)
属地单位:社会团体填所属地区文旅局 /
高校填学校全称及单位全称
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制
2024年10月
申请团体名称 |
(同首页一样) |
属地 |
(同首页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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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体 法 人 |
要与注册证件一致 |
联系电话 |
(139x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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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册 登 记 |
£市级民政部门登记 £区级民政部门登记 £公益类企事业单位 (三选一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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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记时间 |
年 月 日 无注册请在此处写明在哪里备案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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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类别 (选中打√) |
1.参加赛事及演出活动 2.策划、组织演出活动 3.群众艺术创作生产 4.其他:__ _________ |
团队规模 (团队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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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面积 (活动场地面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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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团体基本情况介绍(500字以内) 二、2024年度参加区级赛事/活动/演出共计x场、获得区级荣誉y个。其中: 1、x年x月x日,在___地点参加了____主办的____活动/赛事,荣获____名次,提供《____》等x个节目,观看群众____人,线上直播____人,获得了国家/省/市____荣誉。见佐证2. 2、…… 三、2024年度参加市级及以上赛事/活动/演出共计x场次、获得市级荣誉y个、省级荣誉z个、国家级荣誉r个。其中: 1、x年x月x日,在___地点参加了____主办的____活动/赛事,荣获____名次,提供《____》等x个节目,观看群众____人,线上直播____人,获得了国家/省/市____荣誉。见佐证3. 2、…… 四、其他荣誉。 如2024年创编曲目、代表长春市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市政府表扬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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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获得扶持团队经费使用去向(未获得扶持此项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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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资 金 用 途 |
金 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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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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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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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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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 |
预计在2024年11月/12月在xx地开展xx活动 |
Xx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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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申请扶持经费使用计划(按照申请计划进行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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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资 金 用 途 |
金 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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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队 承 诺 书 以上申报内容均有视频/照片佐证,申报情况属实,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现申请基本扶持、一般扶持、重点扶持(三选一打√)。 申 请 人(签字):___________(必填)联系电话:___________(必填)
申请单位:xx艺术团(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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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经核实,xx艺术团申报材料真实,佐证材料齐全,建议申请基本扶持、一般扶持、重点扶持(三选一打√)。 经 办 人(签字):___________(必填)联系电话:___________(必填) 属地单位(盖章):___________ 年 月 日 |
附件2:
佐证材料报送规范
1、视频要求:MP4格式,16:9比例的视频,可以看清背景文字、舞蹈动作,音频清晰,视频时长剪辑为5分钟以内,演出视频命名为“佐证1:xx团x年x月x日xx节目”。
2、创作水平视频:可代表演出水平、创作水平的视频,5分钟以内,数量控制在3个以内。
3、团队佐证重复的:以先提交材料的团队给与赋分。一个佐证视频仅可用于一支团队。
4、照片命名格式:JPG格式, 命名格式:“佐证2:xx团x年x月x日xx节目的排练/演出。”
5、每场演出的佐证,原则上应包含:提供能够体现演出主题、主承办单位信息和观众的照片(或视频)1个,每个节目照片2张,全体演职员合影一张,每场演出需提供视频片段,每段时长不超三分钟。
以上内容放在一个PPT内(参考模板随通知下发)。
附件3:
2023年xx艺术团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Xx艺术团获得2023年艺术团扶持“重点扶持/一般扶持”,于xx年x月x日收到扶持资金x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由_______组织,x月x日,我团受邀参加的xx活动,提供《》、《》等共计x个节目,资金x万元,主要用于______(交通/餐补等),观看群众x人,媒体报道x篇等
我团在某地开展x活动,提供《》、《》等共计x个节目,资金x万元,主要用于______(交通/餐补等),观看群众x人,媒体报道x篇等
截止目前,花费x元用于活动开展、y元用于人员开展……,结余z元。
附件:佐证(发票/演出证明/媒体报道等关键信息)
Xx艺术团(盖章)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