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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6178G/2025-05829
分  类: 检查事项和依据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6月04日
标      题: 行政检查事项及依据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04日
索引号: 11220100013826178G/2025-05829 分  类: 检查事项和依据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6月04日
标  题: 行政检查事项及依据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04日
 行政检查事项及依据
1.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进行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版),其中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和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