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100013826151Q/2026-00975 |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农业农村局 |
| 成文日期: | 2026年01月30日 |
| 标 题: | 长春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6年01月30日 |
| 索引号: | 11220100013826151Q/2026-00975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6年01月30日 |
| 标 题: | 长春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6年01月30日 |
长春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一、实施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长春市农业农村局为法定行政执法机关;长春市农村经营管理总站、长春市植物保护检疫站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长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委托公告已在官网公示,委托协议已按照规定报长春市司法局备案。
二、行政执法人员总体情况
目前全局在岗持证执法人员96人,拟新增7人,本年度注销13人,全部执法人员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要求,按规定统一着执法服装,规范执法文书管理,统一使用农业农村部制式执法文书,实现执法装备、文书标准化配置。
三、法制审核总体情况
我局共有法制审核人员2名,聘请法律顾问1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要求,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内容标准和流程,本年度法制审核案件16件,审核通过率100%,确保执法决定合法合规。
四、“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和公开情况
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事项239项,已在局网站进行公示,本年度无动态调整。制定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了检查主体、检查事项和依据、检查频次上限、检查标准等内容,并将相关内容在门户网站上的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进行了公开。
五、双随机、一公开计划管理情况
我局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署,以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系统为依托,实现检查事项“全覆盖”。严格遵循《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的相关要求,坚持“能合尽合”原则,加强部门内跨条线联合检查,持续推进“综合查一次”监管模式,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同时,编制并公示《2025年长春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检查事项》《2025年长春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本年度共制定13项年度检查计划,其中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7项、部门内检查任务6项,所有任务已全部高质量按时完成。
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一是组织全局已持有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及拟需要新办理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共103人参与行政执法培训及考试。二是举办长春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7支队伍28名选手参赛,选拔6名优秀选手代表吉林省参加全国竞赛,以赛促学提升执法水平。三是举办2025年长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全面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与队伍专业履职能力。四是组织全地区执法人员多次参加农业农村部“绿剑讲坛”在线课程,加强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七、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
我局严格落实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及首违不罚相关事项,并将自由裁量权的适用情况全面、规范体现在每一份行政执法决定书中,确保执法裁量有规、有度、有据。
八、行政执法决定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7件,行政许可决定283件,已全部在信用综合服务平台(长春市)进行公示。
九、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及使用情况
长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备执法记录仪35台,摄像机1台,照相机2台,录音笔11个,笔记本电脑21台,设询问室1个。2025年修订了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执法人员正确、合法的使用执法记录仪。同时,以执法记录仪音像记录为核心抓手,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文字+音像记录全覆盖,对关键执法环节全程留痕。
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依法依规履行各项行政执法职能。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在执法工作中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按照执法流程制作行政处罚案件,并对案件及时公示。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中坚持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确保执法行为全程合法、规范、公正,不断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质量和公信力。
长春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