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100013826151Q/2025-03615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4月17日 |
标 题: | 长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吉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一、三、五、七、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情况公示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17日 |
索引号: | 11220100013826151Q/2025-03615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4月17日 |
标 题: | 长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吉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一、三、五、七、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情况公示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17日 |
根据长春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做好吉林省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要求,结合《长春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具体要求,现将我局省二督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督察整改序号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与市、县区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的个别谈话中感到,大家对生态环境建设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缺乏清醒的认识,对可能遇到的困难估计不足,紧迫感危机感还不强。认为近年来在生态环境工作上下的功夫比较大,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不错的成绩,最困难时期已经过去。督察已经开展多轮,没必要再大张声势、反复搞了。讲问题轻描淡写,避重就轻,思想上有懈怠、松劲现象。从工作实践上看,各级政府生态环境专题会议次数减少,问题议而不决,措施难落实,推进力度明显放缓。一些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存在较大差距,有的将工作滞后的原因归结于财力有限、疫情、雨季影响等客观原因。部分干部仍处于“追责压力”“不干不行”被动应付阶段,缺乏长期发展思路。在具体工作落实上,“拖一拖、等一等、看一看”现象普遍,部分基层人员有“厌战”情绪,“躺平”想法,个别逾期整改问题久拖不决,缺少解决问题的路径方法,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持续性不足。
整改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提高站位,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提高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全面履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责任。
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大局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坚持深入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农业农村工作全局。二是周密安排部署,压实任务责任。制定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整改目标,建立责任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具体责任人,把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实行跟踪问效。对生态环境保护整改工作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及时调度,督导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建立考核机制,推进全面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督察整改序号三:长春市共有8个部门承担30项涉水任务,市林业和园林局、农业农村局对《实施方案》中需独立承担的工作任务未提及具体工作进展,无形象进度。在扎实推进“万里绿水长廊”建设,“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工作中,农业农村局未开展相应工作。在“2025年,松花江、东辽河流域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Ⅲ类,重要河湖生态用水得到有效保障,水生态质量明显提升。”任务中,除生态环境局外,其他各有关部门均未汇报工作进展。
整改目标:加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落实力度,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农户厕所改造,降低流域范围农药化肥使用量,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减少流域农业面源污染。
落实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中涉水工作任务,制定我局实施方案,对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逐条落实到相关处室、单位,进行定期不定期调度,把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
督察整改序号五:秸秆综合利用难题需深入破解。长春市各级政府建立了秸秆综合利用推进机制,明确秸秆综合利用牵头部门为农业农村部门,发改部门为配合部门。但发改、农业农村等部门分工不协同,各自为战,未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秸秆综合利用多停留在文件下发、工作部署上,对破解秸秆综合利用难题缺乏深入研究,存在思路不活、办法不多、秸秆综合利用率不准确、不真实等问题。
整改目标: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各部门工作形成合力;做到秸秆肥料化、基料化利用统计数据详实有效;按照省里下达的目标任务,稳步提高秸秆肥料化、基料化利用水平。
落实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统筹协调,2024年6月20日,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工作磋商会议,加强与发改、畜牧、工信等部门协调配合,及时沟通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问题。2024年6月21日,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下发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秸秆“五化”利用工作任务,明确年度目标、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压实各县(市)区属地责任,督导指导建立秸秆“五化”利用台账,及时调度工作进展完成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通过实地调研安徽、河北等地区,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
督察整改序号七:畜禽粪污管理还不到位。长春市畜禽粪污暂存点普遍存在选址不合理、建设标准低、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导致畜禽粪污乱堆乱放,污染环境的现象比较突出,趋向严重,对流域水环境及农村人居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榆树市保寿镇团山村附近2处畜禽粪污临时存放点均未采取防雨、防渗、防溢等措施,畜禽粪污混入生活垃圾,一处畜禽粪污暂存点直线距离团山水库约250米,对区域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环境带来污染隐患。农安县孙洪杰养殖场内无储尿池及粪污暂存设施,粪污堆存于场外道路靠近养殖场一侧的边沟内,被雨水冲刷进入西侧790米处的地表水体,并流经约3.26公里后汇入伊通河。农业农村、畜牧管理部门及属地乡镇对畜禽粪污收储及资源化利用措施不力,管理不严,履职不到位,导致畜禽粪污对环境污染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整改目标:实施秸秆畜禽粪污堆沤肥还田,减轻对农村人居环境污染的影响。
落实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及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2024年实施畜禽粪污秸秆堆沤肥还田300万亩以上;在农村人居环境督导检查中,将畜禽粪污乱堆乱放做为重点,发现问题要求立整立改,倒逼基层加快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督察整改序号十五: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存在短板。长春市各级虽然制定了秸秆全域禁烧工作方案,也建立了五级网络化包保机制,明确管控措施、责任人,但基层秸秆禁烧管控工作责任落得不实,管控手段还比较机械单一,焚烧秸秆现象禁而不止。同时,秸秆离田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秸秆离田不彻底,秸秆综合利用渠道不畅,“离而不用”、“一烧了之”的现象仍有发生。2023年春季,农安县、双阳区、九台区、公主岭市、德惠市等部分区域大面积露天焚烧秸秆,造成长春市连续多日出现重污染天气。
整改目标:组织各地按期完成秸秆离田工作任务,扩大秸秆综合利用渠道。
落实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秸秆离田工作实施方案,压实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秸秆离田工作督导,大力推进秸秆离田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秸秆离田工作任务。市农业农村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同部署、同督导、同考核,压实属地责任,统筹抓好秸秆禁烧和离田工作。加强与发改、畜牧、工信沟通协调,强化责任落实,合力推进扩大秸秆“五化”利用渠道。6月20日与发改、畜牧、工信等部门共同召开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工作磋商会议。
督察整改序号二十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不到位。长春市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存在部分行业部门启动少或应立案未立案等问题。2020—2022年,长春市办理各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共51件,其中生态环境局39件,林园局9件,建委3件,其他行业管理部门未立案。在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中发现,自然资源、林园、水利等行业管理部门对涉及矿山偷采超采、侵占林地耕地、非法采砂、破坏黑土地等应当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案件,却以相关规定以外的各种原因未予立案,也未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未发挥出制度设计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的硬约束作用。领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不到位。
整改目标:加大涉及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排查力度,推进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立案,搞好案件办理,着力解决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问题。
落实情况:
一是按照市生态损害赔偿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强化属地责任和分级管理,落实“一岗双责”。明确相关处室、单位的任务职责,做到每项工作都有“专人专抓”,将生态损害赔偿工作作为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任务。二是加大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排查力度,畅通信访渠道,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立案查办,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衔接。定期对各地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强化指导调度,推动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有序进行。三是通过案件筛查、报送清单、将本年度“范国胜”、“赵海林”案进行结案归档整理并录入系统,完成2024年度生态损害赔偿工作。
督察整改序号二十七:部分市、区黑土地保护措施落实不严格。黑土地保护措施和项目分散,未统一运用到同一地块综合施策。
整改目标:市农业农村局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统筹协调全市黑土地保护工作,按季度对保护性耕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区水土保持等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实施调度;尽快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积极对上争取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指标;2024年6月底前,市农业农村局统筹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引导县级集中连片谋划项目,在项目区同一地块实施深翻、增施有机肥、增施生物菌剂等黑土地保护措施,因地制宜实施田间路、灌排渠道等配套工程建设,完成项目设计审批,着力解决保护黑土地措施分散、项目分散的问题。
落实情况:
全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任务指标共238.95万亩,其中新增国债项目170.2万亩,续建项目68.75万亩,项目实施计划已于2024年1月底得到省农业农村厅批复。通过进一步发挥长春市粮食安全工作暨黑土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 优化任务分解表,综合协调25个市直单位和17个县(市)区合力推进黑土地保护重点任务落实,分别调度第一季度及上半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并形成情况汇报,为进一步开展好黑土地保护工作提供基本的遵循和行动依据。
为解决项目分散问题,我局多措并举:一是抓好项目规划设计,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县(市)区围绕加强旱能浇涝能排、地力提升、抗灾减灾能力提升方面进一步优化设计内容;二是抓好项目初步设计评审,针对项目设计单位召开项目评审专题培训会议,专题讲解项目初步设计要求,聘请农田水利、概算相关专家对项目区内灌排渠系、农田防护等建设内容重点予以把关;三是抓好项目施工组织,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专班,定期开展调度研判,向各县(市)区派驻驻点督办成员,不定期到项目建设现场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坚决整改,确保建一块成一块。
长春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7日
初审:刘丽 复审:陈晓超 终审:孔令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