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100013826151Q/2025-01549 |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农业农村局 |
| 成文日期: | 2025年02月24日 |
| 标 题: |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 发文字号: | 长农〔2025〕3号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2月25日 |
| 索引号: | 11220100013826151Q/2025-01549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2月24日 |
| 标 题: |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
| 发文字号: | 长农〔2025〕3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2月25日 |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治理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关于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专章内容,推动全局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完整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2、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利用2024年农民丰收节,在农安县太平池开展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乡村振兴”普法宣传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进基层、走进群众。
(二)依法全面履行相关职能
1、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制定2024年度检查计划13项,其中,部门内检查计划11项,跨部门联合检查计划2项,全部按时完成检查。
2、开展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与上位法相抵触或者与新法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清理。2024年保留地方性法规2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
3、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2024年,涉及我局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应诉案件2件,未发生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或确认违法情形,3件行政复议案件均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2件行政诉讼案件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4、持续优化审批服务。牢记审批职责,强化岗位坚守,继续压缩办理时限,依法依规把好行业准入关口。2024年共受理行政许可577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无举报和省、市明查暗访中负面事件。
5、动态调整行政执法各类清单。重新调整完善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经梳理,我局行政执法事项共239项;不予处罚事项8项,从轻处罚事项7项,减轻处罚事项7项,免于行政强制事项1项。
6、建立完善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行政审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规范我局行政审批工作。建立《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行为。
7、全面推动府院联动工作。对照《2024年府院联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主动认领“加强对涉扶贫资产项目的使用监管”和“深入开展公益诉讼“4+10”法定领域监督工作”2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承办人,抓好工作落实,按照时间节点准确填报《任务清单》,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全面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质量
1、开展行政执法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把行政执法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列为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点任务之一,围绕整治重点,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教育和引导行政执法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主动公示投诉举报渠道,截止目前,农业行政执法领域无违法问题线索。
2、做好法制审核和执法监督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我局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法制审核,2024年审核行政处罚案件11件,其中,种子违法案件6件,农药违法案件1件,肥料违法案件1件,渔业违法案件1件,宅基地违法案件2件。开展全市农业综合执法案件案卷评查,共推荐5件案件参加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优秀案卷评审。
3、加强执法办案力度。在农资监管、农机安全生产、渔政渔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深入开展市场监管、质量抽检及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以高压的态势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98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24台次,检查经营企业77家次,检查经营场所378家次,检查执法相对人995人次,立案12起,结案9起,收缴罚没款35.2727万元。受理农资纠纷158件,其中:电话投诉10件,市长公开电话投诉139件,群众来访3件,转办交办6件,已全部调解处理完毕。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协助我局审查合同、案件和文件30余件,为我局信访、宅基地执法和普法宣传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代理诉讼2件,均胜诉。
2、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新出台的文件按相关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2024年,对7份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9份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结合农民信访维稳工作实际,在重要节点、重大会事落实市信访联席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及时排查、化解和处置不稳定因素,积极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2024年,农业农村领域共接待信访 194 批次,306人次;承办局长接待日工作9次,共接待信访群众50批次58人次。承办市长公开电话投诉350件,全部办结。
(六)强化法治学习宣传工作
1、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印发《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夯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调整完善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2、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重点开展了3.15普法宣传、民法典宣传月、农民丰收节普法宣传、7.22黑土地保护日系列宣传、12.4宪法宣传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安全生产月、局长讲安全、扫黑除恶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3、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一是组织全局已持有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及拟需要新办理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共97人参与行政执法培训及考试。二是举办2024年长春市农业综合执法培训班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对长春地区100余名农业执法骨干进行线下培训。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受行政执法改革影响,执法人员配备不足,现有执法人员年龄偏大,且法律专业人员欠缺,业务知识学习能力不足,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不够强,不能很好适应执法工作需求。
(二)普法宣传方式有待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手段与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法治宣传形式比较单一,创新不够,多采用线下重要节点集中宣传形式,音频、视频不多,一定程度上影响宣传效果。
(三)行政审批还不够便利。有些备案工作需要经营者自行通过网络上传材料,因办事群众文化层次及电脑使用水平参差不齐,在办理备案事项时不能及时准确上传材料信息,部分业户需到大厅现场由审批人员代为办理,导致部分业户不能够实现“零”跑动。
(四)部门协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过程中,还存在信息沟通不及时、协调不畅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机制。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4年,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在市委依法治市办指导下,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查,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带头尊法守法。研究确立我局法治工作的思路、目标和重点任务,并对局属各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压实工作职责,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完成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动态调整各类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依法公正行使职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三)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法治思维。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头学法用法,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中央、省委、市委全面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定期组织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三农”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强化局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规划。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分工,细致研究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各项任务落实至各相关处室和单位,强化工作举措,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贯彻执行到位。
(二)做好“八五”普法总结工作。进一步夯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我局《202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深入开展多层次、多维度、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活动,查漏补缺,确保我局“八五”普法工作圆满收官
(三)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完善检查事项清单,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执法备案系统(我要执法app)功能使用要求,科学实施抽查检查,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完成率100%和抽查结果公示率100%。
(四)推动落实“府院联动”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协作与配合,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全力做好案件移送、案情通报和信息共享及出庭应诉等工作,充分履行好保护公益的工作职责。
(五)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自查和案卷评查工作,落实“双公示”制度。畅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途径,自觉接受公众监督。积极回应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意见,针对监督意见及时落实整改,回复整改情况。
(六)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充分发挥机关法律顾问作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对拟出台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建立完善依法行政相关制度。
(七)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力度。持续抓好农资市场、农机安全生产、渔业渔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的理念,不断推进柔性执法工作走深走实。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努力建设打造一支具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执法水平的执法队伍。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落实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对群众反应强烈的信访事项,一案一排查,对案件进行深入研究,及时发现症结所在,通过政府救助、心理疏导、依法处理等多种方式进行化解。
长春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4日
初审:梁爽 复审:陈晓超 终审:王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