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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7277A/2026-0371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4月08日
标  题: “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举报的电话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08日
索引号: 11220100013827277A/2026-0371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4月08日
标  题: “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举报的电话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08日

  “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举报的电话公示


为深入推进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畅通问题线索举报投诉渠道,方便广大市民反映诉求、提供线索,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开长春市本级及各县(市、区)物业领域投诉举报电话,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质价不符;服务标准、服务内容和人员配置等信息不公示;未履行巡查劝阻报告义务,对小区违法违规行为不劝阻、不制止、不报告。

(二) 公共收益管理不透明问题。公共收益底数不清,未建立经营台账;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三)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维修资金使用流程不规范;未依法依规履行程序擅自使用维修资金;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生侵占、挪用情形。

(四)设施设备运行不正常问题。未按照合同约定,对小区共用设施设备(不包括应由供暖、供热、供水和供电等专业经营单位负责日常维修养护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使用15年以上、运行故障率高、配置水平低、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老旧电梯未及时纳入更新。

(五)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问题。信访投诉渠道不畅通,积案化解不够有力,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健全;物业服务企业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燃气、供热等措施,限制业主使用门禁、乘用电梯、停放车辆等不正当方式催交物业费等问题。

二、投诉举报电话

序号

 

地区

电话

1

长春市

长春市本级

0431-81810773

2

南关区

0431-81960226

3

宽城区

0431-81955768

4

朝阳区

0431-85109051

5

二道区

0431-84946117

6

绿园区

0431-87972756

7

双阳区

0431-84223243

8

中韩示范区

0431-81187028

9

莲花山

0431-81331255

10

净月区

0431-84767067

11

经开区

0431-84859778

12

汽开区

0431-81501552

13

长春新区

0431-81335760

14

长春新区高新经济开发区

0431-87019161

15

长春新区临空经济开发区

0431-82158785

16

长春新区北湖经济开发区

0431-89672895

17

九台区

0431-82190707

18

德惠市

0431-87239860

19

榆树市

0431-89929006

20

公主岭市

0431-76513388

21

农安县

0431-83276800

三、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30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24小时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投诉举报应实事求是,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小区地址、问题详情及相关证据,便于核查处置。

(二)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欢迎广大市民、业主、物业使用人积极监督,共同推动我市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共建美好家园。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初审:刘博  复审:张超  终审:杜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