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100013827322B/2015-12638 |
| 分 类: | 市场监管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成文日期: | 2015年12月16日 |
| 标 题: | 长春市建设领域实名制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 |
| 发文字号: | 长城乡联〔2015〕24号 |
| 发布日期: | 2015年12月16日 |
| 索引号: | 11220100013827322B/2015-12638 | 分 类: | 市场监管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15年12月16日 |
| 标 题: | 长春市建设领域实名制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 | ||
| 发文字号: | 长城乡联〔2015〕24号 | 发布日期: | 2015年12月16日 |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领域劳动用工行为,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的工资保障和工伤保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长春市各城区范围内(不含开发区、九台区、双阳区)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等相关企业,以及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第三条 实名制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是指以工程项目为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办理委托代发农民工工资业务,为项目农民工办理个人工资银行卡。建设单位将工程款中的工资部分存入指定银行,由银行按月将工资直接存入农民工工资卡账户。
第四条 农民工工资银行卡发放台账是申请工伤保障权益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管理程序
第五条 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共同指定代发农民工工资业务的银行,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向银行申请办理委托代发农民工工资业务。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应与银行签订《农民工工资代发协议书》(具体内容由银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六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同时提交《农民工工资代发协议书》和建筑施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并按照工程造价4%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第七条 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用工的,在农民工或班组进场后,进行实名制登记,建立《农民工登记台帐》(见附件1),签订《劳动合同书》(见附件2)或《建筑劳务作业班组(人员)集体劳动合同》(见附件3)。
第八条 分包工程的由分包企业向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农民工登记台帐》、《劳动合同书》、《建筑劳务作业班组(人员)集体劳动合同》。
第九条 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据《农民工登记台帐》在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的银行为农民工无偿代办个人工资银行卡,工资卡须交由农民工本人保管和使用,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编制《农民工工资卡清单》(见附件4)及发放记录,监督工资卡发放。
第十条 专业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应按照农民工完成的工程量认真编制每月的《建筑施工现场务工人员考勤表》(见附件5)和《农民工工资明细表》(见附件6),并组织农民工签字确认后报施工总承包企业审核,施工总承包企业向建设单位和银行提供《农民工工资明细表》,办理支付工资手续。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用工的,自行编制《建筑施工现场务工人员考勤表》和《农民工工资明细表》,组织农民工签字确认后向建设单位和银行申请办理支付工资手续,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将农民工工资按月存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由银行代发的农民工工资部分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二条 负责代发农民工工资业务的银行按《农民工工资明细表》,按时将工资款项存入农民工的工资卡,同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反馈工资发放信息。
第十三条 按照本办法实行实名制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管理的项目,在运行2个月后,可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通过审核的可返还部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但留存部分不得低于工程造价的2%。按照《长春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被评为诚信A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留存部分不得低于工程造价的1%。
三、企业责任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农民工的考勤管理,并及时统计工程量,在核对施工企业提供的《农民工工资明细表》无误后,按月将农民工工资存入专用账户。
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要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作为拨付当月工程进度款的前置条件,若农民工工资未按合同约定付清,须将应付工程进度款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十五条 按照“谁承包、谁负责”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农民工考勤和工资发放工作负主要责任。
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专职劳务员,负责对本企业及各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的清单汇总、金额核对、委托银行支付等工作。留存银行卡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保存两年以上。
第十六条 分包企业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地点、时间、工资标准及支付方式、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内容。
分包企业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专职劳务员负责农民工考勤、工作量和工资统计、工资清单汇总、金额核对等工作。每月填报并打印“农民工工资支付月度明细表”,报施工总承包企业作为划拨农民工工资的依据,并在每月初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表”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报人社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施工总承包企业应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将农民工工资卡信息制成《农民工工资卡清单》,在开工1个月内报送至人社部门备案。施工过程中,增(减)农民工的工资卡信息,或农民工实际工资卡信息与备案工资卡信息不符或因工资卡遗失补办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将变更信息及时报送人社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银行在开展农民工工资代发业务前,应满足建设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的相关要求,签订《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银行服务承诺书》(见附件7),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银行应在发放农民工工资后,及时将工资发放情况向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反馈,并同时向建设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报送。
第二十条 “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只限于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办理其他业务。
第二十一条 用工不足一个月的零散用工,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农民工进场后及时收集身份证复印件,进行实名制台账登记,并报送人社部门备案。零散用工离场时,必须当面结清工资,留存工资凭条备查。
第二十二条 承担农民工工资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应建立相应的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制度,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四、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依据人社部门审核意见返还部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施工许可发放和实行实名制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管理的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 人社部门负责实名制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依据实名制台账认定发放职工工伤待遇。依法对建筑工地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各项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2、各项台帐建立情况;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情况;4、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及银行卡办理情况;5、农民工工资及时按合同约定足额发放情况。
第二十五条 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对建筑工地劳动用工管理情况进行审核。依据《建筑工地劳动用工管理标准》(见附件8)进行综合评定,提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调减意见,建设部门依据调减意见办理部分返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手续。对不符合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调减的建设项目,提出整改意见。施工总承包企业整改后,认为符合标准要求,可以再次申请审核。人社部门重新进行审核后达到标准要求,方可办理部分返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手续。
第二十六条 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返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及返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后未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的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将严肃查处。
对建设单位未按进度及时拨付农民工工资的,按合同金额的6%追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对已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暂停该项目的施工。
施工企业以农民工工资名义骗取建设单位拨款并产生实际拖欠工资行为的,记入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示,同时暂停投标资格。
五、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发布后新开工项目按本办法要求认真落实实名制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鼓励发布前开工项目按本办法要求执行实名制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各(县)市、双阳区、九台区,各开发区可参照执行。
附件:1.《农民工登记台账》
2.《劳动合同书》
3.《建筑劳务作业班组(人员)集体劳动合同》
4.《农民工工资卡清单》
5.《建筑施工现场务工人员考勤表》
6.《农民工工资明细表》
7.《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银行服务承诺书》
8.《建筑工地劳动用工管理标准》
附件1
农 民 工 登 记 台 账
工程名称: 劳务员: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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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 证号 |
家庭 住址 |
工种 |
工资标准 |
入场时间 |
离场时间 |
电话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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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类别: 班组负责人: 施工单位负责人(公章): 联系电话:
附件2
劳 动 合 同 书
(建筑类企业招用农民工专用)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1、固定期限2、无固定期限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工作内容为 (岗位/工种),工作地点为 (填写工程名称及栋号)。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责任,按时完成任务。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第四条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现金形式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标准为 元/日(或元/月)。
第五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具体项目为 。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培训,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乙方发生工伤时,甲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使乙方得到救治,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工程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备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建筑劳务作业班组(人员)集体劳动合同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制
长 春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填 写 说 明
一、合同甲方为用人单位,合同乙方为班组全体职工出具书面委托的三名以上职工代表。
二、合同期限有固定和不固定期限两种形式,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任选一种,并在括号内打勾。
三、劳动报酬要根据工种情况制定,但按形象进度支付比例不得低于70%。
四、甲乙双方对劳动报酬的其它约定要详细填写,格式不够可附页。
五、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条款,如:赔偿责任、违约责任等应在本合同第十五条中加以注明。
六、对于本合同不理解的条款,可到人社部门咨询。
建筑劳务作业班组(人员)集体劳动合同
甲方:
注册地址: 资质类别: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 方:(乙方为班组全体员工推举并出具委托书的三名以上职工代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根据建筑业劳务市场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工作内容
第一条 工程名称(栋号):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岗位(工种)工作。
二、合同期限
第三条 合同期限选择方式(以下两种选择一种打勾)
1.( )本合同期限为 个月。
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如双方需要,可以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本合同。
2.( )本合同期限以完成约定的岗位(工种)工作为止。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标准为 元/平方米(吨、立方米)或 万元,每月 日前按形象进度的 %以现金形式支付。
尾款在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报结算单,甲方必须在1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以确认,视为认可乙方提报数额,并支付剩余劳动报酬。
甲方因故不能按时支付工资的要与乙方平等协商并订立书面付款计划,但不应超过30日。
误工损失在第五条中约定。
第五条 甲乙双方对劳动报酬的其它约定。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并制定考勤表,负责对乙方进行考勤。
2.甲方应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制定工资表,将工资监督发放到劳动者本人。
3.甲方必须将企业规章制度等在施工现场公示,并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作业条件。
4.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或代办)劳务作业人员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和工伤、医疗保险。
5.甲方负责技术交底,指导施工,及时验收,对所发生的质量事故负全责。
6.对违反规章制度、野蛮操作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按规章制度对操作工进行罚款必须由本人签字或有工程监理及现场负责人共同签字证明方可有效。
7.对施工期间发生的临时用工,要履行用工手续,作到日清日结,并在当月工资支付日将临时用工工资一并支付。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务工期间的各项行为应遵守国家、省、市各项规定,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为原则。
2.乙方对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权提出异议,甲乙双方共同修订后,应根据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建筑劳务岗位职责。
3.乙方施工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
4.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应自觉接受岗前培训。
5.乙方有遵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6.乙方在务工期间享有工伤和住院医疗两项保险待遇。
7.乙方必须是全体职工推选的职工代表(职工代表为班组全体职工出具书面委托的劳务责任人),在本合同上签字才能生效。
8.乙方应保证在务工期间人员稳定,在人员发生变更时,必须及时到甲方登记备案,履行相关手续。
五、合同的变更
第八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合同有关内容,变更后的合同或合同附件由双方签字有效。本合同对变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1.本合同期满的;2.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3.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4.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4.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3.甲方工作条件和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4.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和工伤、医疗保险的。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
七、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十三条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有关处理办法可另行约定。具体条款在第十五条中约定。
八、争议解决的方式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它
第十五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条款(可加附页)。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一份报送人社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八条 甲方应将各项规章制度、职工代表委托书等材料作为合同附件一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农 民 工 工 资 卡 清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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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年龄 |
工种 |
电 话 号 |
身份证号 |
卡 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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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附 件5
建筑施工现场务工人员考勤表( 年 月)
单位名称: 项目部名称: 班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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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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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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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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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人: 班组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制表日期:
注:1、本考勤表必须按照每日实际工时进行填写;2、本考勤表作为工资计发的重要依据。
附件6
农民工工资明细表( 年 月)
单位名称: 项目部名称: 班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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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姓名 |
岗位 |
约定 工资 (工价) |
出勤 情况 (工时) |
工资 增减 |
本月完成任务总价 |
本月 已结算 |
本月 待结算 |
累计 待结算 |
确认 签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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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发放日期: 承包人或班组长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说明:1.本工资表一式三份,个人领取工资必须确认签名;一份在发放前至少公示两天,
一份班组长留存,一份项目部留存备查;
2.本工资表是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3.在长春市从事建筑、装饰的单位,必须使用本工资发放表。
附件7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银行服务承诺书
为加强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工资卡的管理和服务,充分体现对农民工的关爱,充分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办理农民工实名制工资卡和代发工资业务中,我银行承诺如下:
一、遵守相关要求
1.“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仅用于发放本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该账户不办理其他任何业务。免收代发工资手续费。
2.按照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的《农民工工资卡清单》,派遣专人到工地现场采集信息作为办理农民工工资卡依据。避免实际持卡人与工资卡信息不符。
3.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与主管部门管理系统对接,对不能按规定发放的情况提出预警,及时通知主管部门。
二、提供专属优惠
1.免收办理农民工工资卡工本费、年费。
2.免费开通短信提醒业务,实时提醒账户余额变化情况。
3.异地存取款、市区内跨行取款免收手续费。
4.免费开通个人网银、手机银行、微信银行,转账汇款免收手续费。
5.工资卡资金留存额2万元以上即赠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达到10万。根据卡内存储余额按月赠送保险,个人存蓄也算在此范围之内。留存额10万元以上,提供专属个人保险方案。
三、提供专属服务
1.按照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求,派遣专人到工地现场为农民工提供工资卡基本功能、优惠政策、使用常识、安全常识等内容的宣传和辅导。
2.为保证持卡人用卡安全,首次使用工资卡,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到营业网点更改初始密码方可使用。
3.持农民工工资卡在全市各网点办理业务享受绿色通道,优先叫号,优先办理。
年 月 日
附件8
建筑工地劳动用工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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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项目 |
序号 |
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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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建设 情况 |
1 |
用工管理制度 |
20 |
1)制度条款合法4分 2)制定、讨论、公示符合程序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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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劳务员岗位责任制度 |
3)有专职劳务员4分 4)制度责权明晰2分 5)职责公示到位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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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考勤制度 |
6)考勤制度明确2分 7)专人负责考勤工作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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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 建立 情况 |
4 |
农民工登记台账 |
40 |
8)农民工进场必须进行登记5分 9)登记信息齐全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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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农民工考勤表 |
10)按日及时做好考勤工作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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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 |
11)编制农民工工资表4分 12)银行卡办理明细4分 13)支付凭证4分 14)工资支付公示单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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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农民工工资卡清单 |
15)为农民工办理银行卡5分 16)本人签字领取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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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 合同 签订 情况 |
8 |
劳动合同 |
30 |
17)合同条款清晰合法5分 18)有本人签字、用人单位盖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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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集体合同 |
19)合同条款合法5分 20)以班组为单位签定5分 21)班组推选代表5分 22)班组全员出具授权委托书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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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 支付 专用 账号 情况 |
10 |
施工总承包企业设立工资支付专用账号 |
5 |
23)专用账号只能用于发放工资,不得参与任何经营活动。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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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 工资 保障金 情况 |
11 |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前按照工程造价6%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
5 |
24)缴纳保障金凭证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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