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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7322B/2022-16685
分  类: 安全生产 ;  函
发文机关: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19日
标      题: 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的提示函
发文字号: 长城乡发〔2022〕16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19日
索引号: 11220100013827322B/2022-16685 分  类: 安全生产 ;  函
发文机关: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19日
标  题: 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的提示函
发文字号: 长城乡发〔2022〕16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19日

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的提示函

长城乡发〔2022〕163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局(委)、各相关单位:

  当前我市正值汛期,高温多雨和极端天气增多,防汛和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请住建部门各相关单位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委领导指示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汛期风险防范工作要认真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增强安全发展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崇高理念针对汛期高温、雷电、暴雨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要部位的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和城市供水、城镇燃气、供热等领域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督促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构建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安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结合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排查房屋市政工程的防汛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板房是否牢固,抗风措施是否得当,罩棚、围挡等临建设施是否固定牢固,脚手架、高大模板、起重机械、物料存放等是否稳固,以及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使用情况;重点加强对基坑开挖、土石方施工的检查和监控,确保排水及时,防止基坑坍塌。

  三、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准确把握突发性极端天气或临近过程特点,第一时间采取防雷、防雨、防风措施。严格落实带班领导干部在岗和关键岗位 24 小时值班制度,做好供应保障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迅速响应、科学有效处置,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

  附件:关于转发《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提示函》的通知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8月19日

关于转发《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提示函》的通知.pdf
吉安委办提示函〔2022〕4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