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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市建委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

为进一步贯彻《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委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热点问题,进一步强化“打先锋、站排头”意识,积极进取,主动作为,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着眼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为民用权、依法用权、阳光用权,依托政策解读、平台建设、数据开放、扩大公众参与、回应关切等方式,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进一步推动委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着力推动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和群众公信力。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以公开为常态,深入推进政务运行全过程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1)由市建委牵头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外,都要及时公开。机关处室报审公文时,要明确公开属性(全文公开、删减后公开、不予公开)和公开方式(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

(2)对出台征地拆迁、行政执法、公用事业改革、路桥改建、黑臭水体治理等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文件,要及时公开有关信息,对人民群众办事服务的堵点痛点以及重大突发事件,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化解矛盾,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3)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在市建委门户网站公开建委各机构职能、内设机构职责、直属事业单位及职责,形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及时动态调整更新。同时,积极稳妥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

(4)做好涉及建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在市建委门户网站要公开答复全文,接收群众监督。

2.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

(5)将财政预决算、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重点领域信息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善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集中公开市建委预决算,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

(6)通过政府网站、市建委门户网站或新闻媒体,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重大设计变更、质量安全监督、施工竣工等政府信息。

(7)围绕贫困地区和特殊群体公开扶贫资金使用及扶贫对象脱贫情况等基本信息。

(8)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问计求策,使各项政策符合市情和客观实际。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通过政府网站、市建委门户网站或新闻媒体,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论证,将意见采纳情况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信息发布途径向社会公开。进一步丰富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探索、可核查、可利用。

3.加强政策解读工作,落实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机制。

(9)在市建委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栏目,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民生等,定期发布解读信息。

(10)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市建委门户网站设立“在线咨询”栏目,接受政府网站在线访谈,随时回应、答复群众关于政策信息的问题,保持常态互动。

(11)承办伊通河综合治理、黑臭水体整治以及重点工程建设的处(室)或委属单位,原则上每半年以建委名义,至少举办1次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同志每半年至少出席1次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每年解读建委或建委牵头出台的重要政策不少于1次。

4.以社会重大关切为着眼点,加强舆情回应。

(12)依托局长接待日、市长公开电话、依申请公开、读网读报等渠道,接收群众舆情重点信息,做到舆情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理。

(13)指定专人负责应急工作,并与新闻宣传、网信、应急等部门以及有关新闻媒体保持沟通联系,建立健全重大政务舆情研究会商制度,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14)对涉及建委系统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由各处(室)和事业单位结合自身业务形成书面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市政府应急办。

(15)积极对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进行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或对负责人进行约谈整改。

(二)以便民利企为目标,努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5.围绕“只跑一次”改革,强化网上政务公开。

(16)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手段,扩大网上办事范围,准确公开办事指南。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在网上及时公布清单。

(17)市建委自建办事服务系统的对外服务功能整合融入政务服务“一张网”,“只跑一次”改革所涉及系统及数据库与“一张网”实现数据互通、信息共享。

(18)扎实开展“读网读报”工作,做好网民留言处理,畅通网民与政府间的有序互动。

6.围绕规范流程,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19)围绕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的准确性、合理性展开自查,对不合规的一律取消。

(20)规范办事指南,对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信息。

(21)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做到指南信息、咨询答疑统一口径,确保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信息准确一致。

(22)配合完成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并全面公开办理流程、审批时限。

(23)推进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依托统一平台,全面推行网上并联审批。

(三)以互联网为依托,着力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7.加强建委网站建设管理,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24)加强对机关处(室)和委属单位网站的常态化检查工作,对工作不认真、落实不得力的要予以通报。

(25)配合市政府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

8.注重新媒体协调融合,充分发挥“两微一端”新媒体作用。

(26)加强委属单位政务微博、微信管理,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27)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对政务微博、微信的审查把关。

(28)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9.优化整合各类政务服务热线,进一步发挥电话的便民服务作用。

(29)加强对市长公开电话、12319服务中心和依申请公开电话的日常值守工作,不断提高热线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10.注重线上线下融合建设,充分发挥政报标准文本作用。

(30)依托市建委门户网站“政策法规”栏目,及时准确刊登以建委名义或建委牵头制定以政府名义发布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

(四)强化制度建设,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基础保障工作

11.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31)确定专人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审查,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

(32)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示时要去标识化处理,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信息。

12.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

(33)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在市建委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清理结果。

(34)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在市建委门户网站,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

(35)目标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

(36)要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标题目录的梳理,进一步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13.健全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制度。

(37)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市建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14.开展政务公开宣传培训。

(38)7月份,对机关处(室)和委属单位具体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一遍。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建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委主任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主任任副组长,组员由机关处(室)处长(主任)和委属事业单位“一把手”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委办公室主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干部人事处、机关党委、法规处等相关人员参加,工作分工在市建委门户网站公布。委主任每年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

(二)机关处(室)和委属单位依据本方案,细化本部门和单位的落实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人员,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委办公室采取第三方评估形式,对机关处(室)和委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同时,按照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机制,以此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在委内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