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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市商务局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2022年长春市商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关于印发〈2022年吉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吉政公组20224号)、《长春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长政公组〔20224号)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制定本方案。

   一、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

(一)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按照信息审核的要求,强化信息发布前的内容审核把关。抓好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分别落实)

  (二)优化依申请公开的服务体系

准确适用《条例》,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对于申请量集中的政府信息,相关处室要认真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公开。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分别落实)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审查、保密审查、公开前发布审查等工作机制,要将政策原文和解读稿件同步审核、同步发布。政府网站引用国家行政法规的,要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全面推进规章集中统一公开,并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分别落实)

   二、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的实效

(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认真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持续做好“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任务为重点,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促销费、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等法定政府信息,及时进行深入解读。特别要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确保解读质量和实效。政策解读工作实行“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各业务处室要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分别落实)

  (二)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

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订的渠道,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决策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制订涉企政策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釆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对于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需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除在政府网站公示外,还要通过意见建议征集信箱、政务新媒体等群众广泛使用的平台,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分别落实)

)抓好日常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

健全完善网上留言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政策起草处室负责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依托全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咨询平台为企业群众提供全天候政务服务。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本部门公信力。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促进消费、扩大开放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分别落实)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政策落实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围绕“放管服”和“只跑一次”改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实现政府各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分别落实)

(二)细化财政信息公开。

全面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逐步实现重要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与预决算草案同步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办公室牵头落实)

(三)进一步推进涉企服务信息公开。

加大受疫情影响较重的餐饮、住宿、零售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有序恢复经济发展秩序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29号),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平稳过渡。办公室牵头,服务业发展处、市场运行处、流通业发展处配合落实

   四、完善制度规范,提升工作质量

  (一)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相关处室分别落实)

  (二)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加强对局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要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扩大主动公开范围,调整丰富公开目录,建立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的转化机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相关处室分别落实)

  (三)加强基础保障工作。年内要全力做好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升级和内容保障工作,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要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数量统计和年报起草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相关处室分别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