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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7269F/2021-05712
分  类: 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26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全市百佳“三长”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民联发〔2021〕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11日
索引号: 11220100013827269F/2021-05712 分  类: 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26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全市百佳“三长”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民联发〔2021〕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11日
 关于印发《全市百佳“三长”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长民联发〔2021〕5号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法委、民政局,各开发区党办(党群工作部)、政法委、社会事业(发展)局:
  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优秀“三长”人员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发“三长”人员的工作热情,构建起一支乐于奉献、服务居民、善于管理、热心公益的“三长”队伍,把“三长”联动机制打造成全市基层治理的标志性名片,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全市百佳“三长”评选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春市民政局    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   中共长春市委政法委   
  2021年5月26日
 
  全市百佳“三长”评选活动方案
  “三长”联动机制建立以来,在加强社区疫情防控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涌现出了一批热爱社区工作、热情服务居民、热心公益事业的优秀“三长”人员。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发挥优秀“三长”人员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发“三长”人员的工作热情,决定评选一批全市“优秀网格长”、“优秀楼栋长”、“优秀单元长”。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按照覆盖全域化、参与广泛化、管理规范化、推进信息化“四化统筹”的目标,全力推进“三长”联动机制向纵深发展,将疫情防控的“战时经验”上升为基层治理的长效机制。积极培育典型、树立典型,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充分调动“三长”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励“三长”人员踊跃参与社区治理,构建起一支乐于奉献、服务居民、善于管理、热心公益的“三长”队伍,进一步发挥“三长”联动机制在疫情防控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把“三长”联动机制打造成全市基层治理的标志性名片,助力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
  二、评选名额
  全市百佳“三长”每年开展一次,共评选产生100名,其中:“优秀网格长”20名、“优秀楼栋长”30名、“优秀单元长”50名。
  三、评选标准
  (一)优秀网格长评选标准
  1.政治思想素养较高,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基层工作,工作作风优良,能力素质过硬,群众基础扎实;
  2.担任网格长一年以上,熟悉网格服务管理业务,高质量完成网格化服务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建立所管理网格的微信群,按照工作要求在网格微信群中发布各类宣传、工作信息;
  4.定期走访网格居民,熟悉掌握网格内人、地、物、事、组织等基础信息,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治安状况、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困难群体等重要信息底数清、情况明;
  5.及时排查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参与协助网格内安全隐患、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隐患排查并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做好先期处理,及时上报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火灾事故等信息;
  6.深入群众,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多渠道倾听群众诉求,群众熟知率高;热心为群众服务,关爱网格内的困难群体,得到群众拥护、社会认可;
  7.在疫情防控期间,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全面了解辖区流动人口、外来人员有关情况,做好登记和情况反馈工作;
  8.与所管理网格内的楼栋长、单元长建立良好的工作联系,根据社区要求指导其积极开展工作,对其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上报和反馈;
  9.担任网格长以来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优秀楼栋长、单元长评选标准
  1.热心社区工作,按时参加社区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并及时将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传达给居民;
  2.了解本楼栋、本单元居民的基本情况,担任楼栋长、单元长6个月以上;
  3.注意发现和及时反映本楼栋、本单元的安全隐患、矛盾纠纷、环境卫生和居民需求等,及时向网格长反馈有价值的信息;
  4.配合网格长解决本楼栋、本单元居民的实际困难和矛盾纠纷;
  5.利用自己的专长、技能优势或其他便利条件主动为居民服务,积极宣传发动社区其他居民参加社区志愿服务;
  6.在疫情防控期间,配合网格长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人员排查、信息核查、服务居民等工作;
  7.担任楼栋长、单元长以来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评选步骤
  (一)基层推荐。按照社区推荐申报,街道审查把关,县(市)区、开发区审核上报的程序,推荐全市百佳“三长”参评人选。各地要结合“三长”联动机制开展情况,先行组织开展区、街道、社区层面的优秀“三长”人员评选表彰活动,激发“三长”参与社区治理热情。
  (二)评选公示。市民政局将从各县(市)区、开发区推荐人选中评选出100名百佳“三长”候选人,对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在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
  (三)评选确定。市民政局将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联合发文,评选确定全市百佳“三长”,向获得荣誉个人发放荣誉证书。组织百佳“三长”代表赴县(市)区、开发区开展巡回事迹报告会,在新闻媒体对评选出的百佳“三长”人员进行事迹宣传。
  五、评选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将百佳“三长”人员评选工作作为推进“三长”联动机制、加强社区治理创新的有效载体,精心组织、加强指导、落实责任,确保评选活动顺利开展。各地对推荐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精益求精,推荐材料要做到真实、准确、规范,能够充分体现出本地“三长”联动成效和“三长”人员工作成绩。
  (二)有序组织评选。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开展评选活动,坚持好中选优,做到公开公平,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推荐出成绩最突出、群众最认可的“三长”人员,使此次评选活动产生积极、广泛的社会影响。百佳“三长”人选主要事迹简介在1500字以内,要全面反映百佳“三长”日常业绩。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县(市)区、开发区要以此次百佳“三长”人员评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三长”联动机制的宣传,增强社会关注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百佳“三长”人员评选活动,充分调动“三长”人员的积极性和居民群众的参与热情,踊跃参与全市评选活动,确保推荐的百佳“三长”人员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