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升农村社区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长民联发〔2021〕2号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法委、民政局,各开发区党办(党群工作部)、政法委、社会事业(发展)局: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治理机制,推动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助力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中共长春市委政法委、长春市民政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升农村社区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 中共长春市委政法委 长春市民政局
2021年2月25日
关于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升农村社区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治理机制,推动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助力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吉政法联发〔2020〕6号)、《关于在全市社区建立“三长”联动机制提升基层防控和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长办发〔2020〕23号)等文件精神, 在认真总结完善城市社区“三长”联动机制经验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升农村社区治理水平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保障改善民生、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加强改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促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不断提升农村社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能力,切实提高农村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目标。到2021年4月底,完成网格划分和网格编号,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配齐配强网格长、村民代表和网格员。到2021年底,基层党组织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充分发挥,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农村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组织体系
1.明确划分标准。以行政村为单位划分若干个网格,原则上1个村民小组划分为1个网格,空心村、拆迁村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划分网格。统一网格名称和网格编号,形成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结合实际统筹治安管理、卫生防疫、森林防火、村屯整治等各方力量进入网格,推动基层治理力量的延伸。
2.推行“党建+网格”模式。充分发挥村党组织领导作用,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鼓励党员身份的村“两委”班子、大学生村官任网格党支部书记,也可推选群众威信高、综合素质好的居民党员担任。
3.推行“网格长+村民代表” 制度。每个网格配备1名网格长,并确定村民代表联系若干户村民,网格长由村“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或屯(组)长担任,实行“网格长+村民代表”制度,使网格覆盖到全体村民,发挥好服务群众、组织群众的作用。鼓励县(区)在实行“网格长+村民代表”制度的基础上,创新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农村基层治理新模式。
4.合理配备网格员。结合实际每个网格可配备若干名兼职网格员,鼓励法律明白人、综治协管员、有威望的老党员、种养大户、致富能人、合作社负责人等志愿者担任兼职网格员。
(二)明确职责定位
5.强化网格党建。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网格党支部的决议,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开展党群服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居民自我管理,做好群众工作。
6.收集民情信息。进行网格巡查,准确掌握网格内人口结构、村民需求、矛盾纠纷、安全隐患、舆情动态等情况,及时收集环境卫生、文娱生活等方面社情民意。对网格范围内的社会治安问题、公共安全隐患、自然灾害事件要及时上报。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全面了解网格内流动人口、外来人员有关情况,做好登记和情况反馈工作。
7.宣传政策法规。积极向村民宣传党的富民惠民利民政策和与农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村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教育警示约束作用,引导村民自觉规范自身言行,培育好家风、好村风、好民风。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政策,做到疫情防控家喻户晓,并积极引导村民自觉加强个人防护。
8.调处纠纷矛盾。加强网格长、村民代表与村民的经常性联系,主动、及时调解邻里纠纷,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网格内部。协助开展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
9.开展便民服务。服务帮助农村空巢老人、孤寡老人、残疾人、留守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协助开展脱贫攻坚、环境整治、科技服务、就业创业、安全生产等工作。结合实际开展村民事务代办事项。
10.实施有效监督。协助村委会、村民小组开展村民自治和民主议事协商。围绕服务村民生产生活,对民生保障、集体资产、村务公开、乡风文明等内容进行监督,及时发现矛盾问题,上报村委会和村党组织妥善处理。
(三)完善联动机制
11.挂牌公示制度。县(区)要结合实际,统一样式制作网格长、村民代表、网格员公示牌,公示管辖区域、村民户数、网格长及村民代表、网格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在村部、文化活动广场等醒目位置张贴悬挂,方便村民求助,接受村民监督。
12.定期协商制度。由网格长牵头,定期组织村民代表、网格员和村民商议本村事务,梳理村民需求,化解村民矛盾,提出工作建议,开展自治共治。
13.信息反馈制度。推广建立网格长、村民代表和网格员微信群,及时发现了解村屯工作的盲点、村民关注的热点、村屯治理的堵点、公共安全的漏点等,逐级上报村委会和村党组织,遇有紧急突发事件时,及时向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加强对农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党组织领导本村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发动和组织村民参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落得实、见成效,确保网格长、村民代表、网格员队伍组建到位、作用发挥到位。
(二)强化激励保障。加强经费支持,县(区)财政可结合实际给予网格长、村民代表适当的工作补贴。普遍建立网格长、村民代表积分兑换制度,将积分情况作为评价工作、兑换奖励、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绩突出、党组织和群众认可度较高的网格长、村民代表,给予适当奖励,切实调动其参与网格服务、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疫情防控期间,要加强安全防护,根据工作实际为网格长、村民代表配备防护物资。
(三)强化示范带动。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工作方法,在网格长、村民代表中开展先进典型评选活动,打造具有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的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引导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网格化服务管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