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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春市民政局贯彻落实省、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台账》的通知
  长民办发〔2022〕19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关于印发<2022年吉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吉政公组〔20224号)《长春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长政公组〔20222号)部署要求,现将《长春市民政局贯彻落实省、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台账》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的责任感。政府信息只有充分公开,让群众知晓并参与监督管理,才能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的功能。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规律性的认识,把准政务公开工作方向,充分发挥政务公开职能,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面提升民政政务公开质量。要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扎实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持续推进民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公开的有效性。严格执行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的规定,切实保障公开的及时性。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流程、明确审查责任,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

  三、求真务实,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把各项贯彻举措落到实处。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每年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评估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请各牵头处室、单位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沟通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附件:长春市民政局贯彻落实省、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台账

长春市民政局贯彻落实省、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台账.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