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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长春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进一步强化“打先锋、站排头”意识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依据《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长政公组〔2019〕1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强化解读回应,提升公开实效

  (一)细化公文办理流程,做好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负责”原则,各处室起草政策性文件时,应明确同步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材料。报审公文时,应明确公开属性(全文公开、删减后公开、不予公开)和公开方式(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文件印发后,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及时提交解读材料,由办公室同步上传至局门户网站公开,并和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的对应政策文件相互建立关联,便于群众获取。(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牵头,分别做好报送材料公开要件把关工作)

  (二)以社会关切为着眼点,加强舆情回应。强化舆情风险防控和回应意识,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起草处室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对应处置预案。针对脱贫攻坚、养老安全、养老服务、困难群众等民生方面的热点,人民群众办事服务的堵点痛点以及重大突发事件,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化解矛盾,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要加强与宣传、网信部门的联系沟通,做到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遇有重要社会关切,要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各有关处室分别落实)。

  (三)创新解读方式方法,保证解读效果。政策执行过程中,要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将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重点工作与政策解读同步推进,通过局网站的政策解读栏目,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积极运用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新闻发布会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卡通动漫,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等,将“政策语言”转化为“群众语言”,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提高解读质量。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分别落实)

  二、促进政策落地,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推进重大决策公开。要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等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论证,将意见采纳情况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信息发布途径向社会公开。对涉及各方利益、社会影响面广的决策事项,应准许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代表等列席和旁听有关会议,增强决策透明度。(各有关处室分别落实)

  (二)推进重大部署执行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全过程公开,围绕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大惠民生、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对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及时对照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各有关处室分别落实)

  (三)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落实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责任处室应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信用长春网站、局网站执法公开栏目等,及时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同时,对标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及时申请调整权责事项,确保权责清单依法合规,接受社会监督。(政策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落实)

  三、深化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做好信用信息公示。落实《长春市民政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在社会组织、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慈善福彩等领域推行信用监管,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黑红名单及相关主体退出名单及时在“信用长春”网站、局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做好双随机检查结果公示。促进双随机监管常态化,在社会组织、养老机构领域继续开展双随机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监管平台、局门户网站公开。做好证明事项清单公示。落实证明事项清理要求,梳理、编制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目录,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方便群众、企业办事。(政策法规处)

  (二)抓好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抓好脱贫攻坚、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对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救助资金支出和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并结合各处室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本处室应重点公开的信息,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各处室按照工作职责分别落实)

  (三)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全面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完善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集中公开预决算,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推进公共资源配置结果公开,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重大设计变更、质量安全监督、施工竣工等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规划财务处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积极抓好基层政务公开,加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维护群众利益,接受群众监督,化解基层矛盾。突出抓好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土地分配,涉农补贴资金,征地补偿资金,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发放、使用情况,精准扶贫资金,集体资产处置,集体收入(益)及其分配与支出等项目到户信息或项目到人信息公开工作,实现项目公开到户或公开到人,确保公开到位、监督到位、群众满意。(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五)落实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在局网站建议提案栏目公开承办情况、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进一步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办公室)

  四、优化公开服务,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大力推进平台集约化建设,依托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开放数据,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对开展的具体工作、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报道,突出亮点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强化信息搜索功能,加大机构设置、主要职责、人事信息、便民查询、公众留言等栏目的动态更新。提升网站建设质量和信息发布质量,使网站栏目设置更合理、分类更准确,公开信息格式更规范、要素更充分、可读性更强。(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二)注重全媒体协调融合。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局门户网站等传统媒体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及时发布民政相关政务信息、回应网民留言提问,进一步增强公开时效,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政策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三)做好政务信息梳理编制工作。编制标准化的政务信息目录,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我局政务信息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完成政务信息目录编制收尾工作。做好与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库对接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高质量梳理编制标准化的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政务事项要素和实施要素、优化事项流程,做好与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库对接基础工作。(政策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五、注重工作质量,完善基础保障工作

  (一)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提高对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政务公开作为常态性工作来抓,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处长为成员的市民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办公室)

  (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落实。依法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扩大主动公开范围,调整丰富公开目录,建立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的转化机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三)强化信息公开审查。按照“谁制定、谁执行、谁公开”原则,起草或执行处室负责相关信息公开申请,对公开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信息内容失当的承担主体责任。局办公室负责对公开属性源头涉密情况进行认定,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进行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政策法规处负责对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结果、信用信息、涉法问题公开等进行审核把关。(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四)加强基础保障工作。全力做好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升级和内容保障工作,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帐,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要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数据统计和年报起草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通过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方式,加强对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的评估。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指南、指引、名片、申请须知、工作流程、便民电话等相关信息。(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