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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8政务公开工作的方案
  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依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长府办函〔2018〕46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平台建设等方面为着力点,大力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增强民政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组织领导

  全面提高对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政务公开作为常态性工作来抓,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民政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处长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以公开为常态,深入推进政务运行全过程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要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对我局的主要职责、人事任免等信息进行公开,对具体工作、亮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2.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依法依规推进预决算公开,计划规划和数据统计公开,完善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集中公开预决算,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公开,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重大设计变更、质量安全监督、施工竣工等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抓好脱贫攻坚、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灾害事故救援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并结合各处室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本处室应重点公开的信息,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

  3.加强政策解读工作,落实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等重大部署,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把握好节奏和力度,通过新闻发布会或接受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等方式,把政策解读清楚,避免误读误解。要运用客观数据,进行通俗化解读,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同志每半年至少出席1次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每年解读重要政策不少于1次。

  4.以社会重大关切为着眼点,加强舆情回应。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做好养老安全、养老服务、退役士兵、优抚对象、困难群众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

  (二)以便民利企为目标,努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5.围绕“只跑一次”改革,强化网上服务公开。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的目标,扩大网上办事范围,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实现在线咨询、在线填报、在线审查、在线办理,通过让数据“多跑路”,换取群众和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切实提升优质高效便民政务服务。准确公开办事指南,实现信息共享。完善长春市网上办事大厅的网民留言受理、转办及反馈机制,做好网民留言处理,畅通互动渠道。

  6.围绕规范流程,优化审批办事服务。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规范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再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信息。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要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做到指南信息、咨询答疑统一口径,确保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信息准确一致。

  7.落实“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要求。通过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办事事项即来即办比例。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以互联网为依托,着力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8.加强网站建设管理,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信箱回复等功能。大力推进平台集约化建设,依托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开放数据,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

  9.注重全媒体协调融合,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要通过及时发布与民政相关的政务信息方式、回应网民留言提问等方式畅通公开渠道,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10.畅通政务服务热线,进一步发挥电话的便民服务作用。积极为群众提供政策解答、业务咨询等便民服务,更好地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强化政务服务热线的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不断提高热线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11.注重线上线下融合建设。及时准确上传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做到应报尽报,为公众查阅提供有效标准文本。在积极报送纸质文本的基础上,落实政府政报电子化要求,建立完善我局向政府报送文件工作机制。

  (四)强化制度建设,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基础保障工作。

  12.强化信息公开审查。信息公开前由局保密办、法制处依法依规严格审查,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对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除惩戒性公示公告、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信息。

  13.完善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要对历年制发的文件进行清理公开,完成2008年以来的文件清理,确定公开属性,明确公开方式,做好公开工作。同时,要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要结合主动信息公开目录的梳理工作,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方式的信息进行标题目录的梳理。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信息。

  14.健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相关各处室要督促组织承担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工作的事业单位编制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推进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15.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宣传。要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政务公开理念,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处室及相关事业单位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已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将会同市政府督查室适时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评估、通报,各处室在以往工作成绩的基础上,要寻找薄弱环节,查摆工作差距,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处室及相关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工作意识,各牵头和责任处室,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分工,指定专人具体抓,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拓展公开途径。在积极利用网站平台基础上,拓展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途径,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所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