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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安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的通知》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提升我局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全面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组织学习吃透系列政务公开工作通知等文件精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认识。

  (二)健全由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姜宏亮任组长,由交警、消防、治安、巡警、监管、经侦、禁毒、机动、网安、督察、户政、法制、科侦、经文保、外管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三)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系列工作制度》。

  二、创新形式,强化管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完善市局交通、出入境等各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及基层所、队的警务公示板、警务流程图和服务指南,积极拓展和创新政务公开方式,设置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方便群众了解警务内容和进行监督。

  (二)加强门户网站维护管理。加强门户网站栏目的更新维护,依法主动公开各相关警种涉及办事项目的规范名称、办理地点、办事流程、咨询电话等相关警务信息;最大限度地实现网上政务信息公开,更加便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公安工作、监督公安工作;依法在线答复公众相关问题咨询、在线完成相关事项查询,实现交警、治安、禁毒、经文保等警种相关行政审批项目的在线预约、受理和审批,实现相关警种办事表格免费下载,向公众提供的各类办事指南内容更加细致全面;实现开展与网民的在线交流、在线受理,办理公众的举报投诉,在线征询公众建议和意见,升级拓宽人民群众与公安机关网上点对点、键对键沟通交流的空间和渠道;深入宣传公安重要警务活动、工作举措及成果,主动引导社会舆论,提供警示方法和便民举措,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报道各地公安警事,弘扬民警典型事迹。强化《市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和安全管理办法》的规范施行,按照《市局门户网站日常维护责任单位、任务分工及完成时限明细表》和《市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批单》,对门户网站设置的栏目,逐一明确责任单位、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

  (三)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推行《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全力做好公安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平台搭建、建章立制、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工作。

  三、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强力拓展政务公开工作局面。

  (一)深入推进“互联网+公安”工作。一是在提高“六率”考核指标上下功夫。即及时办结率、办件准确率、群众满意率、实名注册率、用户活跃率和分色预警。二是在指导培训上下功夫。持续加强指导培训工作,采取召开培训会、座谈会、网上发布业务学习内容、微信工作群中具体事例点评、在线回答问题等多种形式,从平台基础知识、操作方法、平台功能、注意事项等多个方面,系统、全面地对窗口单位民警进行指导培训。三是在创新上下功夫。市区两级“平台办”、相关警种,以及基层窗口单位,在工作中不断创新思维、努力谋划特色服务功能,为丰富完善平台功能积极献策;同时全力宣传推广省厅新增功能。

  (二)推进“一门式、一张网”工作,确保38项行政审批事项在“长春市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实现更多事项审批“零上门”。

  (三)推进“一证通办”工作,建立规范高效的证照信息数据人工核验机制,确保信息数据依法核验、规范推送,安全运行。

  (四)推进“只跑一次”工作,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全面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确保公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在公安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规范高效办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五)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规范对企业的行政检查,深化综合执法改革,促进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合法规范;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的管理和公示,做好相关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公示工作;围绕“互联网+监管”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和行业信用评价机制,推进信用服务及信用创新,健全信用激励惩戒机制;建立信用监管体系,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强化社会诚信意识。

  四、强化监督,严格执法,统一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运行。

  (一)开展专项治理。把政务公开和窗口服务作为考评的要件,树立公安机关执法公正,热忱为民的良好形象,及时发现和纠正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不落实、窗口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并跟进整改。

  (二)加强行风监督。设立政务公开举报电话,定期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使公安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全面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定期和不定期地向社会公布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和群众关注的社会治安热点问题,主动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帮助和监督,有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纵深开展。

  (三)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各局及相关警种开展全方位的新闻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阶段性成果和整体工作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监督考评:组织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指挥部督办组(软环境建设办公室)、驻局纪检委、督察支队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完善协调联动、督查督办、奖励惩处等制度机制,深入一线基层开展明察暗访,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进行情况通报,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实现提供强力支撑。

  长春市公安局

  2019年7月4日